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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专项打击传销 3个月捣毁传销窝点750个
作者:王昕 龚经轩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点击数 47  更新时间:2013/9/22 16:39:28  文章录入:admin

 

    我省“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专项执法行动日前收官。短短3个月,破案306起,捣毁传销窝点750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6000余人,涉案金额10.6亿元。辉煌战果的背后折射出传销犯罪令人堪忧的现状。省公安厅有关数据显示,我省去年查处的传销案件相当于前五年的总和。

 

    聚集性传销仍有市场

 

    案例:6月,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出动警力200余人,破获涉案近千万元的特大传销案,冻结、追缴涉案财物200余万元,遣返传销人员500余人。

 

    延伸:从全省来看,传统的面对面授课、聚集式传销在一定地区、区域仍然较为活跃。其中武汉市江岸区、盘龙城,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孝感市孝南区,鄂州市鄂城区,随州市曾都区等地相对突出。我省公安机关针对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中地、传销活动易聚集地区进行摸排,重点打击以“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新型直销”等为幌子从事的“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的聚集型传销犯罪。

 

    传销组织披上温情外衣

 

    案例:在不同的出租屋内,采取“小班上课”的方式,每班10人—20人,由传销头目讲授“资本运作”方式。8月22日,公安经侦部门在武昌区南湖一些小区捣毁传销窝点5个,抓获涉案人员50余名。

 

    延伸:如今,不少传销组织采取“小班上课”、“一对一”、“多对一”形式对新人进行“洗脑”,授课地点一般选在公园、茶楼、宾馆、小区进行,很多甚至是家庭聚会式,执法部门查处时难以获取物证。

 

    与传统的“吃大锅饭”、“睡地铺”、“人盯人”传销模式不同,传销组织现在一般租住在高档小区,出入豪华宾馆,不控制手机,来去比较自由,多采取统一配备手机号码、定期电话短信拜访、询问行踪等方式变相控制。

 

    瞒天过海的“经济邪教”

 

    案例:专项执法行动中查获,犯罪嫌疑人黄某、余某夫妇先后在武汉市黄陂区前川地区和广西桂林市,以为“西部大开发”筹措民间闲散资金进行“资本运作”、“无店铺连锁经营”,鼓吹投资小、返利高、零风险,每名加入者需缴纳门槛费29200元,次月即返利。两人发展下线500余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延伸:近年来,传销组织为引人上当,巧立名目,编造和利用一些经济领域较热门的词汇和概念如“资金运作游戏”、“股权投资”等诱骗群众。如有的传销组织以“西部大开发”、“经济试验区”为幌子,把传销说成发展区域经济、解决产销瓶颈化和就业问题,让更多的人富起来、缩小贫富差距等,易让人上当受骗。

 

    网络传销后来居上

 

    案例: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徐某在上线蛊惑下加入浙江万家购物网站,以发展电子商务为名,通过招募加盟商、代理商、会员,实行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的“消费返利”模式,从中收取佣金。成为钟祥区域代理后,共发展下线100多人,非法获利30余万元。

 

    延伸:据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不完全统计,网络传销案件已占全部传销案件的60%以上。传销者以投资电子商务、发展股东、投资私募股权等名目,有的还冒充国际知名公司,以高额返利和分红为诱饵,在境外架设服务器,通过互联网发布产品广告、招募代理商、收取转移资金、联络管理传销组织成员。一有风吹草动或被查处时,幕后头目立即关闭网站,携款潜逃,造成受害人血汗钱被骗却投诉无门。

 

    专家视点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政委肖洪祥认为,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投资渠道受限,社会青年、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一度销声匿迹的传销违法犯罪死灰复燃,且呈现多样化趋势,极大危害了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我国刑事立法上涉及传销犯罪的组织领导传销罪、非法经营罪追诉标准和证据规格要求较高,往往让违法分子有空可钻。

 

    此外,网络传销定性、管辖、追诉标准模糊、侦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也较为突出,导致司法实践中对传销的主犯和骨干分子打击不力。针对当前传销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他建议,在进一步加大对传销打击力度、教育引导群众远离传销的同时,应尽快完善传销相关立法,使打击传销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