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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一传销组织3年发展万名会员 非法牟利上亿 |
作者:曾妍 李炜 张斌 文章来源:华声在线 点击数 37 更新时间:2013/9/20 17:22:34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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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受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徐启军等14名被告人依法进行宣判,二审审结一起特大传销案。
法院审理认为,徐启军等14人从事传销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且徐启军等14人在传销活动中系组织、领导者,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中被告人徐启军、魏传霞、金凤龙、李凤彩等4人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中,涉案金额大、发展会员多,情节严重,依法分别被判处5至8年有期徒刑。被告人陆东妹、龚伯泉、修春喜、刘保生、沈冬文、张晓兰、刘善青、米洪瑶、龙家汕、吴神养等10人,依法分别被判处5年以下及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