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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破获传销案件 讲师进行二十余种职业分析
作者:李洋  文章来源:新文化网  点击数 111  更新时间:2013/8/29 13:21:08  文章录入:admin

 

  近日,吉林市公安局集中对外公布了近年来破获的5起重大传销案件,涉案金额近10亿元,参与群体超过10万人,民警调查取证跨全国31个省(市、州),案件复杂程度超出想象。


  从这几起案件来看,当前传销犯罪已经较过去有了较大差别,其运作模式、欺骗手段不断翻新,呈现出“更隐蔽、更技术、更暴利”的特征,披着各色光鲜外衣的欺骗手段连环上演,一些群众在“发财心切、不明实质”的恍惚中“失足落水”,成为骗子们的谋利工具。


  那么,骗子们是如何自编自导自演的这一幕幕虽不精彩但总有追随者的闹剧呢?民警披露的案件细节或许会给出答案。


  “天上掉馅饼”实为陷阱


  2011年10月,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李强在一次婚礼宴席上听人提及:“现在有机会购买一种来自欧洲的‘优耐克’公司的原始股权,投入2000欧元成为会员,第二年公司上市将有10至20倍的高额回报”,讲述者这样描述这个发财良机。
 

  李强没有放过疑点。警方经过秘密侦查,迅速掌握了该公司的传销犯罪特征及其网架结构,他们采取了十三个层次、三种奖励制度,传销该公司所谓的原始股。证据确凿后,警方果断出击,慕某等7名主犯先后到案。此外,民警在侦办江西精彩生活传销案、河北琳琅至家传销案、广州太阳神传销案、天津盈鑫科技投资公司传销案等其它四起案件中,以金字塔式的层级利益分配关系明晰可见,传销犯罪的特征十分明显。
 

  事实上,遍看每一起新型传销案的卷宗,传销犯罪的最初欺骗手段大致分“特许加盟经营”、“自愿连锁经营”、“网络资本运作”、“市场营销”、“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民间互助理财”、“人际网络”、“原始股基金”等几类,尽管名目各异,但其实质却如同一辙:一是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二是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三是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其本质就是一种赤裸裸的诈骗。


  由此,这些经骗子们精心编织过的各种面目的拉拢、利诱手段便像天上掉下的“馅饼”一样出现在潜在“发展对象”面前,整个传销骗局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此展开。
 

  “信念塑造”实为洗脑


  民警在介绍五起案情时,一些传销组织实施欺骗拉拢的细节让人大开眼界。在确定了“发展对象”以后,传销过程发展到“信念塑造”阶段,这对“发展对象”如何成为“下线”举足轻重。骗子们的“信念塑造”首先是从发展对象的心里分析开始。
 

  在河北琳琅至家传销案中位居第十层的骨干讲师毕某的笔记中,有关于对退伍军人的分析:受军人的熏陶,观念有很大改变,回到家乡后,大多不安于现状,想干一番大事业或者想急于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对农民的分析:焦点在于脱贫致富,指望种粮发家不现实,养殖渠道又不畅通,做生意缺乏本钱,他们渴望找到一条门路,能够发家致富……凡此分析二十余种职业,传销组织者乘人之危、落井下石的阴暗心理和罪恶本质显露无疑,有针对性的“信念塑造”将根据发展对象的心态、特长、背景等特点,制定出一个甜蜜的诱惑。毕某的笔记中还详细记录着:讲课过程中,兴奋度要高,语调要高,比平常要高八度。语速要快,但语言要清晰,语气肯定不含糊,给对方以信任的感觉。说出的话具有一种神秘感,不正面回答对方的提问,不具体解释自己的话题……
 

  骗子们为了提高欺骗的成功率,做足了各项准备工作,我们也不难想像,他们是如何巧言令色地层层欺骗,形成利益链条的"良性循环"。

 

  “理念塑造”,其本质也就是一个洗脑过程


  在侦办“江西精彩生活”传销案中,民警从一名传销人员处查获了一本传销教材,其中充斥着许多逻辑怪异、但具有较强诱惑力和煽动性的言辞,办案民警称之为“魔鬼辞典”。比如,以暴利相诱惑时说:传销可以缩短你成功的历程,可以使你一两年内,挣到你几十年挣不到的钱。你说你没钱,怎么回答你呢?因为你没钱,所以才让你想办法赚。再有一个推托,你说你没时间,正是因为你没有时间,所以才让你在很短时间里面赚到钱,然后浓缩你的生命,拥有更多的时间。对于欺骗亲友的血汗钱这种罪恶行径,传销教材竟抛出这样的怪论来开脱:这些钱毕竟是自己的亲友掏出来的,那么这个钱该不该赚呢?我看是该赚。因为钱本来就是叫人赚的,具体谁赚本是无多大区别。传销教材甚至为谎言这样辩护:谎言并不一定就是坏的,有时候我们甚至应该说:这个世界因为谎言而美丽。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当前网络传媒途径日新月异,较以往“洗脑”上大课的传统方式相比,互联网上的网上教室、QQ聊天群、微信等现代化手段已经被广泛地应用到“洗脑”课程中来,不密集的传销人群,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


  “黄粱美梦”实为人财两空


  “洗脑”过程结束后,便是图穷匕首现之时了。骗子们期待的是,“发展对象”成为下线,成为“自己人”,继续的重复欺骗便是最好的结果。但如果“发展对象”依然保持清醒头脑,对谎言不为所动,这往往就到了一个“摊牌”的时段,更大力度的拉拢手段甚至人身威胁都有可能上演,这样的事例在国内其它地区甚至酿成了血案。从吉林市的五起案件来看,由于新型传销犯罪已经发生改变,人身自由受限的情况正在减少,以江西精彩生活案为例,传销组织者混淆直销等多种经济形态,通过网上购物、电子证卷等形式开展传销,具有较强的欺骗性。


  当传销组织以各种面目出现在人前并形成发展的“有机模式”下,各种版本的“黄梁梦”便出现在传销参与者的世界里。但美梦醒来,现实却是残酷的。
  在广东太阳神传销案中,传销人员李某、赵某、赵某妻在2011年先后加入传销组织,其中,李某系赵某妻之弟。他们打着连锁经营的幌子,却没有任何实体经营。他们以“五级三晋制”为诱饵,让传销组织成员相信只要达到老总级别就可以拿到上百万的收入,并以发展下线的人数和购买的股份数额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诱骗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被传销组织洗脑后财迷心窍的参加者为了早日达到老总级别,不断欺骗自己的家人、朋友,大多数都是夫妻、兄弟姐妹。直到被抓获,李某等人仍自欺其人地认为自己不是犯罪,仍然做着发财大梦。
 

  经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李某等七人被告人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犯领导、组织传销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零六个月不等。黄粱梦破日,却是身陷囹圄时。


  像李某这样的例子在民警侦办的几起传销案件中还有很多,除了钱财精力打水漂外,还有很多的传销者美满的家庭破碎、稳定的收入中断,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更是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家破人亡的事例也并不罕见。


  “反传斗争”还需全民参与
 

  案件查结后,传销犯罪所引起的社会侵害结果让人震惊之余也深感痛心,如何能更有效地避免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呢?这既需要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更需要全体民众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抵制身边的传销活动,不给其生存的土壤。


  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郝君介绍说:“目前传销组织的违法主体不断生级,已经由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向公司老总、退休干部、大学生等群体扩展,精尖人员的加入使传销犯罪的欺骗性和隐蔽性进一步增强,过去,传销的人员是只进不出,而现在逐渐演变为有进有出,传销组织裂变速度明显加快;同时,在传销内容上,由以往的传商品、传实物,逐渐演变为传概念、传理念、传份额,直至发展到所谓的资本运作。在快速致富的心理作用下,许多参与人员从开始反感、抵制到逐步认同、接受,并积极参与,于是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形成恶性循环,转战各处的职业传销者已经出现。可以说,“反洗脑”是当前打击传销犯罪的重中之中,而这项工作,更要从全民教育开始,这里面有两层含意。
 

  首先是普法教育,从《禁止传销条例》到《刑法修正案(七)》将传销由“非法经营罪”界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再到2010年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明确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予以更大层面的宣传。


  其次是案例揭示,通过案例,教会民众正确识别传销与直销,正确对待骗子们精心布局后的欺骗本质,使人们自觉远离骗子局,从自身抵制传销犯罪,传销犯罪也就成为无源之水,这也才是打击传销犯罪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