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警方接连打掉两个非法传销团伙,图为被抓获的“天狮”团伙成员。李艳红 摄
“这边工作很好找,薪水也不错”—这样的招工介绍听上去很美,但背后的陷阱有多深,可就不得而知。在现实中,听信美言而落入陷阱的案例并不鲜见。有的人落入虎口后不堪凌辱和禁锢想方设法逃跑,也有的人执迷不悟深陷其中,被救时甚至怪责民警“断了财路”,中毒不可谓不深。
“参加传销就可在家数钱”,“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这样的煽动蛊惑乍听上去很是夸张,但“备受鼓舞”的糊涂人不在少数。当意志信念被引入歧途,当追求暴利的狂热已近痴迷,纵然天有神兵降临营救,恐怕也难以将其从偏执的心灵轨道上拉回来。
从6月3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12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广东警方联合工商部门开展联合打击,将工作重点放在打击网络传销、“拉人头”式的传统传销和跨境传销,并将此次专项行动延长一个月至9月30日。开展执法行动两个月来,广东经侦部门共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39宗,破案18宗,刑拘犯罪嫌疑人52人,涉案金额约2000多万元;其中,捣毁传销窝点18个,抓获传销人员189人,采取强制措施52人。捣毁的这些团伙中,以介绍工作为由“杀熟”、以出租屋为据点、以家庭式管理为主的分散型等特点尤为显著。
团伙大聚会时一举抓获138人
今年4月5日,江门新会区公安分局中心派出所接潘先生报案,称其兄潘某给他打电话,说自己被一朋友以帮忙找工作为由骗到新会,现在被限制了人身自由,自己是偷偷打出电话求救的,“我不知道是在新会什么地方,我从楼台望出去,能看到金田酒店”,这是哥哥电话里为他提供的唯一线索。
接报后,新会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打传专业队”会同中心派出所民警迅即开展侦查。围绕“金田酒店”这一线索,警方立即组织对该酒店附近的高层出租屋进行大范围的排查,总共排查了数百间出租屋,果真发现了线索:在会城南隅路8巷横巷一出租屋内有多名男女形迹可疑。经核查,其中一名男子正是偷偷给弟弟打来求救电话的潘某。事不宜迟,民警果断出击,将涉嫌非法拘禁的10名青年传唤到派出所进一步审查,并解救了潘某等4名受害者。4月16、19日,新会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又分别在两间出租屋查获2个“天狮”传销窝点,抓获19名嫌疑人。
作为传销组织,团伙成员层层分支、窝点分散、人员众多,如何找准时机“一锅端”?新会警方多次开会研究部署。“我们调查了解到,这些传销组织虽然窝点分散,但通常一段时间就会组织一次大聚会,这正是抓捕的好时机。”为了确定收网时间和方案,警方做了大量的前期调查工作。
5月9日,警方掌握到可靠消息,当天下午“天狮”传销组织将在新会会城一KTV聚会,警方当即决定收网。当天下午4时,来自经侦、刑侦、法制、派出所等多个部门200多名警力雷霆出击,在KTV一房间内,一举端掉“天狮”这个特大传销犯罪团伙,抓获组织成员138人,其中团伙骨干20名,刑事拘留32人,缴获非法传销赃款23万多元。
吃大锅饭睡地铺每天“洗脑”
“天狮”号称与“天津天狮生物有限公司”合作直销产品,实际上采取“拉人头、购买产品”的方式发展下线。每套产品2800元,实际没有任何产品。“天狮”层级上共分五级:业务员层级需购买1-2套产品,业务代表层级需购买2-9套产品,主任层级需购买10-63套产品,经理层级需购买65-164套产品,总管层级需购买165-393套产品。业务员、业务代表、主任、经理、总管卖出产品,提成也不同,分别为15%、20%、30%、40%、52%。以此类推,级别越高,提成越高。
据“天狮”团伙成员交待,在传销组织中,主任级以上的安排下属干活,让他们通过网上聊天、介绍工作等方式把亲友骗到新会指定地点后,再抢走被骗者身份证、手机、钱财等物品,予以非法拘禁,要求其购买“天狮”的化妆品,而实际上,就算他们付了款,也没有实质产品。他们怂恿被骗者交纳会费、发展下线,而自己则从中获取提成和升级。而那些被拉入传销组织的人,因不忿自己被骗,想从下线中赚回自己的损失,只能不断地再往传销组织里拉进其他人员,包括欺骗亲朋好友,最终导致了“恶性循环”。
“天狮”组织的日常管理十分严密,每天有严格的作息和培训洗脑时间。传销人员吃的是大锅饭,睡的是地铺;初级会员不能外出,骨干人员不与初级人员同住。团伙禁止受害人与外界联系,派人24小时监管,每天还会安排不同的“主任”给受害者上课,讲述传销的“合法性”和赚钱捷径,诸如“参加传销就可在家数钱”、“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等煽动性说辞,游说他们发动亲朋好友加入组织。对不配合的成员则采取非法拘禁、殴打等暴力手段。“天狮”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有自己的组织纲领、组织原则、纪律要求,要求团队要保密、忠诚,绝对服从领导。
有受骗者获救后执迷不悟
几乎在同一时间,新会警方还捣毁了另一个非法传销组织“太阳神”,抓获涉案人员53人。该传销组织同样采取“拉人头、购买产品”的方式。在层级划分上更为细化:包括董事长、五星董事、四星董事、三星董事、二星董事、一星董事、经理、主任、代表(也称代理商或业务员)九个层级。一次性缴纳14960元就可以成为代表,所缴纳的款项包含用于购买产品的6560元,余下的8400元用于层级计酬返还;计酬返还除直接上线可以获取“提成奖金”计酬外,直接上线之上的所有上线均可获取“间接奖金”计酬。同样,级别越高,提成则越高。
端掉“太阳神”,新会警方同样选择了一个传销组织大聚会的时机—传销组织成员齐集某酒店五楼会议室集会。当团队负责人肖某林站在讲台上慷慨激昂地演讲,与成员“分享”所谓的成功经历时,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上百名警察团团围住,所有参会传销人员53人全部被抓。在这次抓捕行动中,警方抓获了两个“经理”级别的成员肖某林和白某花。在其手下,是对他们负责的各组组长,每个小组的人员集中居住在同一出租屋内,由组长负责对他们进行管理、监控和培训洗脑,同时组织参加集会活动。
传销组织者对参与人员反复“洗脑”,进行精神控制,甚至采用恐吓、殴打、暴力威逼、非法拘禁手段。从警方打掉的多个非法传销团伙来看,被骗参与传销者多为城市退休、下岗或无业人员、农民等,在校学生被骗的情况也日益突出,也有不少涉世未深的少男少女。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有大学生深陷传销组织并被严重“洗脑”,被警方解救出来后,居然还深信通过传销能够一夜暴富,责怪民警将其救了出来,断了其“财路”。中毒之深,可见一斑。
办案者说
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经侦大队长何志亮:
目前传销活动主要包括“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的传销、团队计酬式传销及网络传销等形式。一些传销组织者为了达到其骗钱敛财的目的,编造“传销可以快速成功致富”的谎言,欺骗一些群众,并通过“洗脑”对其实施精神控制。部分群众由于辨别力不强,盲从听信传销组织者的所谓致富谎言,热衷于参加传销网络组织;少数人员积极从事“拉人头”等传销活动,成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骨干和帮凶;有的群众对传销概念模糊,知道传销违法,却不知道自己所从事的就是传销。
根据法律规定,参与传销活动的,均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否则会深陷传销泥潭不能自拔,最后只能是害人害己,竹篮打水一场空。同时,要尽到公民义务,提醒周围的人提高警惕,防止被骗。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2315或110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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