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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传销人员呈低龄化 遣散人员8成以上不满23岁
作者:任鸿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  点击数 52  更新时间:2013/7/16 12:44:01  文章录入:admin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召开打击传销通报会,公布了10起重大传销案件,四川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榜上有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7月15日,省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我省传销人员呈现低龄化趋势,80%以上遣散人员为不满23岁的年轻人。

 

  德阳市旌阳区工商局日前查获了一名企图发展下线的传销人员宁翔(化名)。宁翔于2011年经人介绍成为某传销组织的小型代理商。去年,宁翔在位于旌阳区的某职业学院附近租了间工作室,推销产品及经营模式,后经举报,被工商部门查获。宁翔加入传销组织时才22岁。

 

  “目前传销呈现低龄化趋势,从我省近年遣散的传销人员看,80%以上为18至23岁的年轻人。”7月15日,省工商局直销监管处处长黄鸣告诉记者,这些参与传销的年轻人多数为农村外出打工者、在校职高生和中专生,甚至是大学生。

 

  分析原因,黄鸣认为,由于传销手段不断“推陈出新”更具迷惑性,而部分年轻人急于找工作,辨别和自控能力较差,很容易受传销组织诱骗。“这些年轻人大多是被同学、老乡或亲戚以打工、做生意、办公司等名义骗来,有些人抱着一夜暴富的想法一步步成为赤裸裸的‘骗子’,而有些人则抱着把本钱捞回来的心理,不得不沦为传销‘傀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