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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浙江省打击传销形势平稳可控 未发重大事件
作者:  文章来源:浙江在线  点击数 45  更新时间:2013/7/11 17:45:35  文章录入:admin

 

  2012年浙江打击传销工作总体形势平稳可控,成绩显著,任重道远。传销活动在浙江省仍在可控范围内,聚集型、拉人头等传统型传销活动和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案例明显减少,全省也未发生因传销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确保了浙江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一是严厉查处传销案件。

 

  全省各地工商、公安坚决贯彻工商总局和公安部要求,坚持露头就打的方针,努力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查处41起传销案件,案值715.38万元,罚没款536.9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25起。如金华市工商、公安、民政、社区街道于今年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代号为“飓风二号”的打击传销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取缔传销窝点82个,抓获传销人员618名,采取强制措施138人,解救受骗人员63人。

 

  二是突出查办网络传销。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以及我省网络传销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工商、公安、商务、银监、通信管理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了打击查处网络传销的专项行动,并查办了一批网络传销案件。全年共查处网络案件394.72件,罚没款81.03万元,如宁波象山分局联合公安部门查办一起涉案人数达20余人的网络“原始股”传销案件。

 

  三是打击传销合力显现。

 

  全省公安机关全警联动,加强协同,主动打、深入打,挖团伙、摧网络,破案会战显成效,共立案侦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648起,破案432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2243名。全省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关,共受理提请批捕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嫌疑人74件213人,审查批准逮捕66件179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告人346件2190人,审查提起公诉46件140人。全省法院系统积极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共审结一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44件139人。宣传部、商务、财政、民政、教育、信访、监察、通信、银监、人行杭州支行等打传成员单位也在各自职能范围做了大量而有成效的工作。

 

  四是增强宣传覆盖,注重长效机制。

 

  省打传办充分运用现代传媒,与浙江在线、浙江卫视等各类媒体广泛合作,开展打传规直局长访谈、发布打击传销成果、发布传销警示公益广告、报道打传案例等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与教育部门、学校等合作,积极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自觉抵制传销。积极与乡镇、社区(村)合作,共创无传社区。同时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创建“平安县(市、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