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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健公司拉人头收高额入门费就是传销组织
作者:于梦  文章来源:辽宁法制报  点击数 77  更新时间:2013/7/9 16:29:52  文章录入:admin

  

  2012年11月,《辽宁法制报》报道一则关于权健公司为载体进行违法传销行为的案件。据当时办案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吕女士介绍,凡是加入“权健公司”的,都需要买998元或者6720元的产品,才能获得会员资格。一副权健的骨正基鞋垫就可以卖到998元,而且是每个权健会员必须买的产品。

 

  据吕检察官认为,权健公司为非法传销组织主要依据两点,一是看企业运营的基础是卖产品还是拉人头;二是看是否有高额的入门费。而以上两点权健公司都恰恰符合。

 

  

  据《辽宁法制报》报道,纵观这个案件,凡是加入“权健公司”的都需要购买产品和成为会员。而产品本身和会员价值严重脱离商品的基本价值的表现。该活动要求每个会员想要盈利,必须发展A、B两区,每个区就是一个新会员,只有发展两个以上的新会员,才能盈利,新会员继续发展两区,上线才可以获利,拉的人数越多,层级越高,权健公司给予的提成也越多。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规定,定义一个组织是否为传销组织要确定传销与直销的区别,由于传销被定位为非法活动,所以很多传销都打着直销的幌子。而吕检察官认为权健公司恰恰符合这两点,一是看企业以卖产品拉拢会员,二是是否含有高额的加盟费。

 

  办案中,这些犯罪嫌疑人无一例外地认为自己很冤,是直销而不是传销,更不是犯罪。我用传销和直销的区别有力驳斥了他们的辩解。一些人还认为自己也是一个受害者,属于不知情,在审查犯罪嫌疑人的履历时,他们几乎都从事过这样或者那样的传销,就是他们所称的“直销”,一旦他们感觉到不是很挣钱,就转向其他品牌,说不知情简直是掩耳盗铃。

 

  经过细致的审查,根据法律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有关规定,辽宁营口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捕7名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1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活动,维护了市场经济的正当秩序。

 

  权健公司打着直销幌子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据《齐鲁晚报》2013年7月3日报道,德州市经济开发区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团伙涉嫌传销案。权健自然医学组织在当地以拉拢会员方式,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上线通过提成非法获利,下线获得佣金方式发展会员。截至到案发,共有会员140余人,涉及全国多个地市,涉案金额80余万元。

 

  据《济南时报》2013年3月报道,权健经销商在济南开设火疗技术培训班,并声称一周可“出师”,无需考证就能为人做火疗。此外,该权健的会员也承认发展下线将会有奖励一事。目前当地工商、公安等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称该培训班涉嫌传销。

 

  据人民网消息,有市民致电称自己的母亲被一“传销”组织迷惑,购买了大量“权健”品牌系列产品,还到处找亲戚发展下线。记者调查发现,被举报的这一组织自称直销,却没有直销牌照,且在销售中对不属于药品的产品随意宣传疗效。

 

  据新华网报道,权健宣讲会议曾在2012年的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后被定义为传销活动。据报道称,“临沂市公安机关成功摧毁以销售天津'权健'产品火疗治病为幌子,每人收取入会加盟费,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团伙,抓获传销人员20余人。”

 

  据了解商务部曾在2012年6月发布了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直销声明,但业内人士并不看好权健的申牌前景,认为其企业之前如果有违规之处,则不符合申请直销牌照的条件。权健公司多次面对媒体传销质疑,始终不与正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