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成都全面部署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
作者:赵准 文章来源:四川在线 点击数 95 更新时间:2013/6/17 17:51:11 文章录入:admin |
|
6月3日下午,在全国“打传销 反欺诈 促和谐”执法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作为全国重点整治的城市之一,成都市工商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采取“四项措施”,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四大举措治传网络是重点
一是营造强大声势,筑牢打传防线。及时启动宣传攻势,发挥舆论作用,通过电视、报刊、手机短信、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加强宣传,广泛开展打击传销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进市场宣传教育活动,揭露传销的本质,提高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使他们自觉远离传销,
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氛围,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执法行动。
二是全面摸底排查,做到不留死角。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同时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传销组织、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强强联手,重拳出击,加大对传销头目、传销骨干的打击力度,对打击传销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三是突出整治重点,确保整治效果。针对网络传销隐蔽性强、传销伎俩层出不穷的特点,明确整治重点,加大网络传销的查处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技术,发起打击网络传销战役。
四是严格规范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在这次为期三个月的行动中,该局要求下属各单位必须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大传销打击力度,坚持打击与教育相结合,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市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积极部署“打传销 反欺诈 促和谐”执法行动。
成都被列为重点整治城市
(一)重点地区。重点打击整治地区,包括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频发、传销人员聚集、群众投诉量较大、媒体高度关注、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问题严重的地区。打击整治的重点市(地、州)及直辖市所辖县(区)名单见附件。重点宣传防范省份,包括内蒙古、西藏、新疆、青海等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地区。其中成都被列为全国35个重点城市之一。
(二)重点对象。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实施的 “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及相关联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境外人员及公司跨境传销犯罪;采用恐吓、暴力等手段实施的传销犯罪;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的具有本地特点的传销违法犯罪。
(三)重点人员。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威胁、诱骗学生、未成年人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积极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