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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不力地区将实行“一票否决”
作者:李文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 77  更新时间:2013/6/6 16:01:54  文章录入:admin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把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创建无传销城市现场会今天在沈阳召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以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为载体,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加强预防管控,彻底铲除传销生存土壤。

 

  孙鸿志在今天的现场会上表示,依法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任务,对于平安中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前几年辽宁省一直被列为全国传销重点整治地区,辽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以省政府名义对工作落后地区党政领导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地区实行综治“一票否决”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仅仅用了三年不到的时间,全省14个地市就都成为“无传销城市”,从全国传销重灾区变为基本无传销省。

 

  统计显示,2011年以来,辽宁省公安机关共破获传销犯罪案件683起,端掉传销窝点879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7325人,解救被骗传销人员205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009人,批准逮捕2072人,行政拘留2288人,有力震慑了传销犯罪的嚣张气焰。

 

  孙鸿志指出,辽宁省的成功实践表明,通过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找到了有效载体。他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积极借鉴辽宁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拿出有效举措,以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为载体,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加强预防管控,彻底铲除传销生存土壤。

 

  6月3日,国家工商总局会同公安部等12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大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

 

  据了解,这次行动确定了98个传销重点整治城市,其中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突出,传销活动集中,传销案件多发、频发,需要重点整治的城市有35个。

 

  孙鸿志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狠抓大要案件查办,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要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加强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查处。要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在查办重大疑难案件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共同办案。

 

  各级工商机关要不断完善打击传销综治考评标准,把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考评,会同综治、公安部门严格考评制度,对打击传销工作不力的地区,严格执行考评纪律,问题严重的坚决“一票否决”。

 

  要加强检查督导,各省打击传销负责同志要深入打击工作一线,针对每个地市、区县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和整改时限,对工作不主动、不负责任,打击不力,甚至渎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各省级工商机关对本省传销活动长期聚集、反复发作的重点地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开展彻底整治,务必扭转重点地区传销猖獗的势头。”孙鸿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