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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连端3个“天狮”传销窝
作者:曾育军  文章来源:南都网  点击数 59  更新时间:2013/5/6 14:43:53  文章录入:admin

 

  新会“天狮”传销组织的人员,主任级以上的安排下属利用Q Q交网友,以帮忙找工作为借口,将网友骗到新会,再进行非法拘禁、抢走被骗者身份证、手机、钱财等物品后,要求其购买“天狮”的化妆品,但付款后没有实质产品。

 

  据其成员交代,他们禁止受害人与外界联系,派人24小时监管,每天安排不同的“主任”给受害者上课,讲述传销的“合法性”和赚钱捷径,还游说他们要发动亲朋好友,甚至网友加入组织。

 

 “这边工作很好找,薪水也不错。”外省的潘先生轻信Q Q网友的话,来到江门新会找工,结果落入传销窝点,好在他发现窝点对面的酒店招牌,引导警方排查数百间出租屋,最终破案救人。昨日,新会警方通报捣毁3个打着“天狮”旗号的传销窝点,破获3宗非法拘禁案,解救4人,刑拘30名嫌疑人。据悉,近期,江门蓬江、新会警方接连破获此类案件,警方提醒市民、网民提防“找工”骗局。

 

  市民报案,警方排查数百间出租屋

 

  今年4月5日,新会区公安分局中心派出所接潘先生报案,称其兄潘某给他打电话说,被一朋友以帮忙找工作为由,骗到新会,并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接报后,新会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打传专业队”会同中心派出所民警迅即开展侦查。

 

  报案人未能提供详细地址,但提供了“在楼台能看到新会金田酒店”这一线索。警方立即组织对金田酒店附近的高层出租屋进行大范围的排查。民警排查了数百间出租屋。终于在4月9日下午,排查到会城南隅路8巷横巷一出租屋,发现屋内多名男女形迹可疑。

 

  经核查,其中一名男子正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潘某。民警立即将涉嫌非法拘禁的高某(男,29岁,陕西人)、陈某(男,25岁,重庆人)、李某(男,37岁,河南人)、王某(男,17岁,河北人)、冯某(男,25岁,河北人)、刘某(女,25岁,湖南人)、崔某(男,30岁,重庆人)、毛某(男,33岁,河南人)、张某(男,33岁)、党某(女,23岁,陕西人)等10名男女传唤到派出所进一步审查。同时,成功解救潘某等4名被非法拘禁人员。

 

  以找工为借口,骗网友加入传销组织

 

  经审查,涉嫌非法拘禁的高某等人其实是新会“天狮”传销组织的人员,主任级以上的安排下属利用Q Q交网友,以帮忙找工作为借口,将网友骗到新会,再进行非法拘禁、抢走被骗者身份证、手机、钱财等物品后,要求其购买“天狮”的化妆品,但付款后没有实质产品。

 

  据高某等人交代,他们禁止受害人与外界联系,派人24小时监管,每天安排不同的“主任”给受害者上课,讲述传销的“合法性”和赚钱捷径,还游说他们要发动亲朋好友,甚至网友加入组织。

 

  警方了解到,一些被骗的受害人因不愤自己被骗,想从下线中赚回自己的损失,于是骗亲朋好友,最终导致了“恶性循环”。

 

  南都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18日,河南男子于某被网友骗至江门,也落入一个打着“天狮”旗号的传销组织,蓬江警方侦查一个月后,于4月18日晚在台山一举端掉6非法传销窝点,抓获27名犯罪嫌疑人。

 

  团伙成员上派出所探风被抓

 

  当天下午,民警在中心派出所门口将前来探风的传销团伙成员唐某(男,29岁,河北人)抓获,引出并侦破了2013年4月7日接报的一宗被诈骗案件。2013年4月7日,事主王小姐到新会公安分局信访股举报称,在2013年3月被一网友唐某以“开童装店”的理由骗至新会后,被带到新会一出租房内非法拘禁19天,其间事主的银行卡被人提走28300元人民币。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唐某对此事供认不讳。

 

  4月16、19日,新会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又分别在会城冈州大道中、深源里等出租屋查获“天狮”传销窝点2个,抓获罗某等19名涉嫌非法拘禁的嫌疑人。至此,警方共抓获30名嫌疑人。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