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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专骗老年人加入被诉
作者:李宝坚  文章来源:正义网  点击数 64  更新时间:2013/4/8 22:21:33  文章录入:admin

 

  一女子经网友介绍,先后加入四个网络传销组织,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她在广西梧州市大量发展老年人成为下线人员。2013年4月3日,该女子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被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42岁的黄靓靓(化名)系广西梧州市人,2000年7月曾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刑满释放后,黄靓靓迷上了上网聊天,并经网友介绍于2012年5月份,先后加入台湾华夏集团公司、中华和谐文化工程组委会、南宁酷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香港天津泰达公司等网络传销组织,从事传销活动。

 

  传销带来的巨大利益让黄靓靓萌生了在梧州市从事网络传销,吸引更多下线的念头。针对退休职工防范能力弱,易轻信别人,退休金颇丰的特点,黄靓靓制定了专门针对老人家的发展传销组织计划。她分别向不同的老人推荐 “和谐文化工程”、“华夏集团公司”、“泰达白银全球计划”和“幸福小巴”这四个项目,积极游说贪图小便宜的老人家参与投资,通过收取现金或银行存款、转账等方式大量收取老们交纳的投资款,帮助他们在网络上注册成为会员,并发放下线人员的返还款。仅“和谐文化工程”这一个项目,黄靓靓就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逾30人,网络层级超过三层。被黄靓靓骗入传销组织的老人家年纪最小的61岁,最大的达到81岁。

 

  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黄靓靓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人员超过30人以上,其网络层级超过三级,其在传销组织中起到组织、领导的作用,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