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两岸警方联手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
作者:  文章来源:公安部  点击数 75  更新时间:2013/4/3 15:40:10  文章录入:admin

 

  根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大陆公安机关2日在广西南宁将涉嫌诱骗台湾民众前往广西从事传销活动的台湾犯罪嫌疑人余远萤移交给台湾警方,这是两岸合作打击专门领域犯罪取得的重要成果,也是2012年11月两岸建立涉台传销犯罪问题个案联系机制以来的成功范例。

 

  记者了解到,近期,台湾警方提请大陆公安机关缉捕潜逃至广西的涉台传销犯罪嫌疑人余远萤。据台湾警方侦查,2009年至2011年期间,余远萤(男,49岁,台湾桃园县人)伙同他人,以到广西南宁参加“资本运作”为名,以高额奖金为诱饵,诱骗台湾民众到广西南宁从事传销活动,涉嫌犯有台湾法律规定的诈欺取财罪,余系团伙首犯。2011年6月9日,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对余进行通缉。接到执法协作请求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和南宁市公安局开展缉捕工作。广西公安机关多警种配合,经缜密侦查和连续工作,于3月20日晚在南宁将其抓获。经审讯,余远萤对诱骗台湾民众到广西南宁从事传销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广西公安机关介绍,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区内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连续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侦破了一大批重特大传销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受不法利益驱使,近年来,一些台湾不法分子假借广西实施北部湾开发、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战略名义,歪曲相关开发开放政策,肆意编造谎言,以旅游为名组织台湾民众到广西南宁,通过集中居住、安排“考察、看环境、讲课”等方式进行“洗脑”,诱骗台湾民众参加所谓的“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并多通过在台湾开立的账户收取传销资金。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8月,涉嫌到南宁参与传销的台湾民众达数百名。根据台湾警方通报,其警方热线在同年1至9月间也接到台湾民众大量咨询、举报。对此,公安部和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护两岸民众合法权益。广西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和重点打击整治,并在台湾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先后成功破获了台湾人华若蓁、周士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等案件。

 

  2012年10月,在公安部协调下,台湾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到广西,与广西自治区公安厅等部门就合作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进行专题会商,并初步达成合作共识。会后,公安部根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就广西涉台传销犯罪问题与台湾警方建立了个案联系机制,统筹开展情报信息交换及合作协查、侦办等工作。机制建立以来,两岸警方协作更加密切和顺畅,此次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余远萤,既是该机制的效能得到有效发挥的成功范例,也是对两岸警方合作打击专门领域犯罪的有力推动。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传销是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毒瘤”。公安机关一贯高度重视打击传销犯罪,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通过专项打击、集中整治等有效形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遏制涉台传销犯罪的发展蔓延,大陆公安机关将加强与台湾警方的执法合作,继续加大打击防范力度,努力为服务两岸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众利益作出更大贡献。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群众,对以“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北部湾开发”、“1040工程”等为名,以要求加入人员缴纳一定数额“入门费”并继续发展下线人员方式骗取财物的传销犯罪活动,要切实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被所谓的高额回报所诱惑,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