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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参加传销与多女发生性关系 被“领导”打死 |
作者:陳邵珣 田米 文章来源:海峽都市報閩南版 点击数 207 更新时间:2013/4/3 15:29:21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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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地位於高速路橋下一處隱僻的山坡(畫圈處)
對河南小伙徐某春來說,“組織”不可靠,“兄弟”更不可靠。他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2012年8月22日晚,以“公司領導層”為主的6名“同事”,在泉州台商區洛陽高速橋下,用橡膠棍、電擊棍、皮帶等多種工具,將年僅20歲的他毆打致死。
毆打的理由是,他私自截留來自“公司”下線的錢款,並與“公司”多名女子發生性關系,這違反了“規矩”,應該被“教訓”。
徐某春的尸體,直到高度腐爛時,才被路人意外發現,坊間一時傳言紛紛。台商區警方對此高度重視,自去年9月始,縝密偵查,最終破獲了這起“非法傳銷組織私設公堂”案。
昨日,該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譚某,在浙江杭州落網。
警方稱,這6名犯罪嫌疑人相繼落網前,他們仍在為“組織”赴各地奔波,從事著非法傳銷活動。
【案發】
一具高度腐爛的男尸和一則不堪入耳的傳言
男尸幾乎全裸已經高度腐爛
台商區洛陽鎮杏田村高速橋下,有一處小山坡,山坡緊鄰高速橋橋墩,雜草密布。高速橋旁邊,有一家經營建材的小店,小店員工陳居頂,最早發現了徐某春的尸體。
“那天要不是幫老板娘找狗,也就不可能發現尸體。”陳居頂說,這個位置很偏僻,平常鮮有人來往。去年9月5日中午,老板娘新帶回的小狗認生,不挨家,向小山坡跑去,陳居頂趕緊幫忙追趕。
爬上山坡后,眼前的景象令人作嘔。徐某春頭朝下,平躺在地上,身體已高度腐爛,幾乎是皮包骨頭。他除了一條內褲,沒有別的衣服。陳居頂立即撥打110報了警。
傳言越傳越細線索越勘越難
沒有人認識徐某春。當時,這只是一具無名男尸。被發現后沒多久,洛陽鎮便開始流傳著這樣一個“段子”:一個十七八歲的小伙子,被人喂下壯陽藥,玩弄致死,拋尸荒野。此事一傳十,十傳百,說者言之鑿鑿,說這個小伙子,是台商區某中學一名高中生。
與此同時,台商區警方現場勘查來的線索,更讓事情的真相扑朔迷離。由於尸體高度腐爛,外傷不易判斷﹔死者年紀很輕,在附近排查,未有認識他的人。事發地附近有一個簡易的棚子,看起來像流浪漢所搭,他會是一名流浪漢嗎?會不會是因病而死?
傳言太多,線索太少,都為這一案件,蒙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
【偵破】
一樁陳舊的“案底”牽出六個涉命案的凶嫌
因為疑點太多,台商區警方對此案一直保持高度重視,通過各種渠道,核實死者身份。
去年11月15日,在泉州市公安局相關部門支持下,死者身份得到確認:河南駐馬店人徐某春,20歲。與此同時,來自法醫方面的報告顯示:徐某春很可能是被鈍器外力打擊,致大面積皮下出血死亡。
至此,基本可以認定,這是一起命案。去年11月21日,台商區警方正式立案偵查。
掌握了死者身份,警方很快了解到,徐某春曾因從事非法傳銷,被惠安警方傳喚過!警方隨后據此掌握了徐某春的日常活動軌跡,以及他經常接觸的人員。警方判斷,徐某春基本都在惠安一帶活動,是極不可能出現在洛陽高速橋下的,這進一步印証了徐某春之死系他殺的可能性。大量偵查下,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陸續被鎖定。
11月27日,兩名犯罪嫌疑人張某軍(30歲,四川人)、陳某福在莆田城廂區落網。其中,張某軍被認定為這一凶殺案的主要嫌疑人。11月29日,另一嫌疑人尤某原在湖南歸案。同年12月17日,又一嫌疑人彭某同樣在湖南落網。今年1月10日,嫌疑人之一王某佩在廣東惠陽落網。3月中旬,最后一名嫌疑人譚某,在浙江杭州落網。
至此,該案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6人對毆打徐某春致死的事實,供認不諱。
【背后】
一處“私設公堂”展開一場狠辣的“嚴刑逼供”
“他不聽組織的話,所以要被教訓”
徐某春究竟做了什麼事情,要遭到張某軍等6人的毒打?
按照張某軍的說法,徐某春違反了“組織”的“規矩”,“不聽組織的話,所以要被教訓”。
一直以來,張某軍等人以“天津某網絡營銷公司”為幌子,從事非法傳銷活動,張某軍是“經理”,徐某春和另外5名凶手,大家都是“主任”,“主任”由“經理”管轄。
去年8月,張某軍聽說,徐某春以“組織”的名義,擅自向“下線”借錢,而借來的錢都沒有上繳,私自截留給自己用。此外,他還與“組織”內的多名女子發生性關系,甚至讓其中一名女子懷孕。
“這兩項,在我們公司裡,都是不能容忍的錯誤,屬嚴重違規行為。”張某軍說。
張某軍說,為了“整肅風紀”,他曾就這兩件事找徐某春談過話,但徐某春拒不承認“錯誤”。“主任”陳某福也曾就這件事,與徐某春發生過爭吵,從此都結下了梁子。
“你缺錢找我要,但你要交代自己的錯誤”
張某軍認為,徐某春屢教不改,已經到了必須“教訓”的時候了。
去年8月21日,張某軍與陳某福、彭某三人經過踩點,最后選定在高速橋下展開“工作”。譚某負責准備工具,他買回了3根橡膠棍、一根電擊棍。
8月22日傍晚,張某軍等人以談話為由,將徐某春騙到山坡上。根據分工,張某軍一人先在山坡上與徐某春“談話”。與此同時,彭某、尤某元在高速橋下的國道324邊上望風。陳某福、譚某、王某佩三人則藏在附近草叢。
張某軍開口道:“你缺錢,可以找我要。我拿1000元給你,但你要交代自己的錯誤。”
徐某春還是不承認,但他接過這1000元,把錢塞進了口袋。趁他裝錢的時候,張某軍趁機用手勒住徐某春的脖子,同時,埋伏一旁草叢中的三人都沖出來,開始對他拳打腳踢。
“走時,我告訴他,要好自為之”
毒打之下,徐某春承認,自己收了2000元,並與“組織”的一個女子發生過關系。張某軍等人認為,這與他們掌握的情況還是不符,於是繼續毒打。眾人將徐某春的衣褲都脫掉,隻剩一條內褲,用電擊棍進行電擊,其間,張某軍還用皮帶,將徐某春的雙手綁住,逼迫徐某春跪在地上。
“嚴刑逼供”下,徐某春進一步承認,他私自收了“下線”2萬多元,並與3個女子發生過性關系。徐某春這些“供詞”,被張某軍等人用手機作了錄音。
又是一番棍棒擊打、電擊之后,張某軍等人停了手,用事先帶來的黑色塑料袋,將作案工具、徐某春的衣褲,及其他現場的物件全部裝進去,帶到洛陽橋邊,一並拋掉。
“走時,我告訴他,要好自為之。他平躺在地上,喘著粗氣,身體發抖,回了一句‘嗯’。”
后來,張某軍在給警方的供詞中說,看上去,徐某春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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