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上杭两房东租房给传销者被罚款 |
作者:李碧英 马庚梅 文章来源:福建日报 点击数 43 更新时间:2013/3/21 16:48:54 文章录入:admin |
|
龙岩市上杭县两个房东因为租房给传销者而被惩罚,近日不仅被没收出租所得,还各自被处以月租金3倍的罚款。
3月5日凌晨,上杭警方在城区南岗工业区附近民宅出租房端掉两处传销窝点,当场查获传销人员20余人。接着,警方向两处房屋的房东询问租客信息时,两房东均称,对租客情况自己并不知情,只是每月按时收取一定房租。近日,警方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对两个房东分别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月租金3倍的罚款。
对此,民警提醒市民注意,在出租房屋时要擦亮眼睛。遇到求租者,房东不要急于出租,多问几句,比如“你是哪里人”“来这里做什么呀”“几个人住啊”“大概要住多久”等等,一旦发现异常,尽量不要出租。已经出租房屋的房东,如发现出租屋的门窗被长期遮挡,人员频繁出入,有鼓掌、唱歌、喊口号的声音传出,室外晾晒大量衣物,室内堆积大量行李、床被、牙缸,且拒绝房东上门收取房租等现象,应及时向警方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