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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工商公安捣毁一传销窝点 |
作者:刘蓉蓉 文章来源:华声在线 点击数 39 更新时间:2013/2/26 17:03:51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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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传销兄弟千里寻 及时处置工商热心助
2月13日中午1时,耒阳市工商局接到江西一位20多岁男孩刘某举报:其弟弟被骗入传销团伙,刚从永州搬到水东江一出租房,手机、身份证等重要物品被人控制,现无法脱身,请工商部门予以帮助。接到举报后,该局公平交易分局和水东江工商所迅速与水东江派出所民警会合。此时,刘某的弟弟通过努力已设法逃脱,通过他的指认,掌握到其所住的传销窝点在水东江桥头村2组一居民楼内,待执法人员赶到房门已被反锁,通过观察判断,屋内有人活动的迹象,经工商公安缜密研究,迅速作出了行动方案:一是向屋内人员喊话,做思想宣传工作劝其主动开门;二是联系专业开锁人强行打开房门;三是组织执法人员蹲守房屋出口随时控制屋内人员;四是联系房东开门并解除租房合同。但由于房东去外地过年,且对屋内2个小时的宣传和思想工作无效的情况下,执法人员果断决定强行破门。下午4时,行动组破门而入,当场查获10名涉嫌传销人员,年龄最大的26岁,最小的20岁,都是80、90后的年轻人,通过搜查和简单询问后,将他们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据了解,该传销团伙成员来自江西、贵州、陕西、广西、甘肃等地,打着“天鹰公司”的旗号,每人要缴纳2900元入门费后再以各种方式骗取亲戚、朋友加入,属于典型的拉人头式传销。刘某的弟弟也是被一女孩骗至永州加入该团伙,年前刘某从南昌赶往永州到工商局报案,永州市冷水滩区工商局迅速组织解救和打击。团伙遭到打击后,余部由一名经理(现已不知去向)迅速组织转移,于2月7日迁入耒阳市,没想到还不到一个星期就被查获。执法人员对他们做完调查、登记基本情况,进行法规宣传和思想教育后,将这10人予以遣返。至此,刘某从江西找到永州,再从永州到耒阳的近千里寻亲之路以成功而告终,他和弟弟对执法部门的解救行动一再表示感谢并立即返家与家人团圆。
该团伙的其他窝点和成员还在进一步排查和深挖之中。
相关链接:传销的主要特征是:一是介绍加入,即通过传销员介绍,才能加入传销队伍,取得传销员资格,同时只要成为传销员,就可以获得推荐其他人员加入传销队伍的资格。二是组成网络,介绍加入的目的是通过这种介绍,形成“上线”、“下线”隶属关系,组成传销网络。三是复式计酬,传销员可以从其个人销售产品或服务中获得报酬,也可以以其介绍加入的传销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这也是维系传销网络的重要基础。 传销采取欺骗、胁迫和精神控制等手段谋求钱财,导致亲友相骗,朋友反目,信用受伤,社会不安,其引发的各种严重社会治安事例和绑架、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例举不胜举。从更深的层次看,传销出售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瓦解了作为社会基本单元的家庭,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的约束,动摇了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人们的思想信念基础。我们要擦亮双眼,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消除“一夜暴富”的思想,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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