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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号传销案
作者:房婷婷  文章来源:民主与法制  点击数 78  更新时间:2012/12/30 15:07:42  文章录入:admin

 

   2011年11月,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掌握了一伙外地传销人员在南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经侦支队随即立案侦查。2012年1月18日,南宁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经侦局转来的传销线索,经研判发现,该线索与南宁正在侦办的案件相互关联,于是决定并案侦查,并将代号定为“1·18”专案。


  办案人员逐个摸清了二百多名主要涉案人员的落脚点,并于4月6日启动收网抓捕行动。担任“1·18”传销专案前线指挥长的南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吕文介绍说,4月6日启动收网抓捕行动至今,南宁警方已抓获该案的高层组织领导者63人、骨干成员228人以及一批其他涉案人员。其中,263名主要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


  据初步查明,该案涉及人员数千人,人员涉及新疆、安徽、四川、山东、甘肃等多省区,涉案资金累计高达数亿元,涉案人数之多、金额之大全国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