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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浙江打击传销纪实
作者:  文章来源:市场导报  点击数 54  更新时间:2012/12/7 15:53:06  文章录入:admin

 

  

2012浙江打击传销纪实
 
 
2012浙江打击传销纪实

 


  【编者按】 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较为突出,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给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巨大风险,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尽管浙江的传销并不是最严重的,总体处于可防可控状态,但是作为经济发达的省份之一,也难免受到传销不法分子的侵扰。

  本报联合浙江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浙江省工商局等部门推出“浙江省打击传销特别报道”,旨在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普通老百姓辨别和抵制传销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打击传销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导报记者 袁华明/文 因为传销而出现软禁、跳楼等报道常常见诸报端,人们对传销的害处有所了解;又因为传销始终蒙着神秘的面纱,很多人又对它不甚了解。那么,浙江打击传销的情况又如何呢?答案是:总体可防可控。

  偶发传销事件 2011年11月,47岁的台州人李某经他人介绍,第一次接触香港“IN-TERUSH”公司以及该公司开发的一款名为“IRIS”的软件。

  他了解到,这款软件功能强大,不仅可以用来打电话、发传真,还可以用于语音教学、健康咨询等方面,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

  介绍人告诉他,只要缴纳2400港币,就可以租用该软件一个月,同时成为“香港联盟会员”,如果租期到一年,公司就会有分红返还给会员。

  另外,会员还可以通过推荐他人成为会员,每推荐成功一个,可获得600港币奖励,根据会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的人数,公司把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一星铜会员、三星铜会员、五星铜会员、银级会员、金级会员等不同级别,并给予相应的高额奖励。

  “只要肯努力,多发展些会员,特别是发展一些优质会员,到最后就可以坐在家里数钱。”初中文化的李某怦然心动。

  很快,他便全身心地投入到新“事业”中,申请了该公司的会员资格,频繁参加各项活动。凭借着出色的交流能力和令人信服的外表,李某迅速由一名普通会员升级为三星会员,短短9个月,他直接或间接地发展了180名会员,俨然成了“行业明星”。

  今年8月,公司委托李某到象山讲解IRIS软件的招商制度,他觉得象山是一块值得开拓的沃土,准备大展拳脚。

  在象山一家咖啡馆包间内,李某拿出一堆材料,对着几名怀揣着暴富梦想的年轻人进行慷慨激昂的演讲。李某没有想到,此时已有人向工商部门举报了他的传销行为。

  执法人员很快就搜到证据,到象山仅半天的传销“明星”,只能认栽。在铁证面前,李某承认了在象山从事传销的事实。工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了责令停止传销行为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是今年浙江查获的为数不多的传销案件中的一个。

  从浙江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浙江省传销案件总量相对较少,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导致跳楼等恶性传销得到有效遏制。

  “总体上,打击传销的成果得到了有效巩固,但是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仍需对各类传销保持高度警惕。”相关负责人表示。

  总体可防可控 浙江作为经济发达省份之一,难免受到不法传销分子的侵扰。今年以来,在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下,浙江省工商、公安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探索研究打击防范传销活动的长效监管机制,取得了新的成绩。

  从浙江省打击传销联系会议办公室了解到,目前浙江打击传销可用一句话概括:“可防可控,成绩显著,任重道远。”

  去年以来,工商部门在打击传销工作中,与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多管齐下,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全省工商系统共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500余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0余万件,出动检查人员34539人次,捣毁传销窝点776个,遣返涉传人员8336人,立案查处传销案件67件,移送司法机关传销案件149起,移送案件涉案人员145人,涉案金额485.73万元,罚没金额214.18万元。应该说,我们打击传销的态度是坚决的,力度是大的,成效也是明显的。

  传销活动在我省仍在可控范围内,聚集型、拉人头等传统型传销活动和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也都明显减少,全省也未发生因传销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确保了我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但是一些新的传销形式比如网络传销,在我省有抬头之势,这需要我们时刻保持警惕。

  尽管浙江的传销案件数量不多,传销形势也并不非常严重,但是浙江打击传销活动采取主动出击、重拳打击的方法,对传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工商系统为例,打击传销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维护浙江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省工商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地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主动出击,重拳打击,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做到多管齐下,防控结合,标本兼治。

  浙江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一直以来的指导思想立足 “早打”,努力将传销活动消除在萌芽状态。力求早发现,早处置,露头就打,不让其坐大成势。如上虞市工商局连查传销大要案3件,对3名传销头目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工商机关在打击传销活动中强化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联系,互通传销动向。如金华市工商局联合公安、民政、社区街道于今年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代号为“飓风二号”的打击传销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取缔传销窝点82个,抓获传销人员618名。

  构筑长效机制 “打击传销是一个综合治理的过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打击传销,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倘若全社会不能齐心协力,不从制度、文化以及社会心理层面去铲除它滋生的土壤,传销这颗社会毒瘤恐怕会继续成长。”浙江省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打击传销要构筑长效机制。

  如何建立长效机制,特别是如何提高广大老百姓对传销的辨别、抵制能力,一直是各级政府考虑的问题。2008年底,浙江省政府建立了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集工商、公安、综治、法院、检察院、纪委、经信、教育、民政、财政、商务、通信管理、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综合治理,有效地打击了传销活动的蔓延。

  打击传销是一场持久战,要打好这场硬仗,关键是建立健全有效联动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近年来,我们围绕深化打击传销,积极探索并逐步形成了相应的工作格局。专家也建议引入综合治理,形成多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打击机制,正成为现实的选择。同时,还应建立起完善的打击传销技术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地了解其他省市区打击传销进展情况,对本地区可能出现的传销活动、形式提前做好准备;同步开展清查、整治、打击和教育宣传行动,避免、防止传销人员在新的地方聚集或者重操旧业,形成全社会打防控的局面。

  从浙江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我省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具体做法上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各地先后成立了打击传销活动领导小组,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当地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将打击传销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形成了政府牵头负总责,工商、公安为主力,教育、宣传、民政、通信管理、金融财政等各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立体打防控体系,实现了立体防控、综合治理的目标。

  同时完善考核机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创建“平安县(市、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全省各地还开展了以“无传销乡镇(街道)、无传销社区(村)”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温州市把打击传销工作贯穿在责任区监管工作中,列入年度责任考核。绍兴市将乡镇、街道打击传销各项机制的建立、打传工作的开展纳入社会治安综合考核目标。

  更为重要的是,浙江特别注重构建社会群防机制。东阳横店湖头陆社区设立打传新规,凡将房屋租赁给传销组织的居民将不得领取当年社区分红。诸暨市充分发挥“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 “枫桥经验”,在草塔镇组建了全省首支反传村级义工队伍,今年以来,当地未发现有传销活动。天台县建立“两所”、“两委”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村、居、片、站群防群治网络。

  下一步,浙江将进一步做好提高认识、完善协调、强化宣传、、加大查处、、强化长效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拒绝传销小知识

  直销与传销的主要区别 直销是经商务部批准、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的经营活动,传销是国家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二者的区别在于:直销是由企业招募直销员,直销员把产品直接卖给消费者,直销员按销售业绩提取报酬;而传销,加入时须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传销往往是金字塔形的层级关系,加入者以拉人头发展下线骗取资金的多少来提成。现在大多数传销活动根本无产品可销,而是销售自己编造的概念,是一种诈骗敛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