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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狮”传销团伙8名骨干被公诉 在株洲拉拢上百人 |
作者:蒋文跃 王欢 文章来源:长株潭报 点击数 90 更新时间:2012/11/9 15:55:05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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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7日,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广场附近的某KTV,30多人聚在一起分享“收获的果实”。桌上有大量记载业绩的单据,及用于发放业绩奖金的21700元。可“成功的喜悦”随即被破门而入的警察浇灭,因为涉嫌传销,这一伙人被当场抓捕。
11月5日,包括传销大B级骨干成员王亚军在内的8人被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成为该区首例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的案件。
传销组织内部等级森严
王亚军、邓家强、吴小娟、曾慎彭、王兵、白娟、董朝贤等8人分别来自四川、湖北、安徽、江苏等不同的省份,先后加入“天津天狮”传销组织,并成为该传销组织的骨干成员和领导者。从2011年至2012年4月,他们以销售“天津天狮”产品的名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通过购买实际不存在的“天津天狮”产品、拉人头发展下线,壮大传销组织,获取非法利益。
这个传销组织,采取A级出局、五级三阶、奖励等制度来发展组织成员。
在该组织中,A、B、C级为领导层,A级为最高领导,对整个组织进行管理,B级领导协助A级领导对组织进行管理,负责奖金的发放、在组织成员中树立形象、提高组织成员的参与激情等,C级领导负责对组织其他成员的生活、学习等。另外,还有大B级和大C级领导,大B级领导协调几个B级领导之间的关系,大C级领导协调几个C级领导之间的关系。
拉拢上百人,非法获利数十万
该组织中,王亚军为大B级领导,负责对该组织在株洲市石峰区的传销组织的发展和对组织成员进行管理;邓家强、吴小娟等人为B级领导,协助王亚军对组织的管理;曾慎彭、王兵、白娟、董朝贤等人为C级领导,负责对所居寝室的组织成员进行管理,其中曾慎彭、王兵为大C级领导,还负责协调白娟、董朝贤等C级领导之间的关系。上述人采取以上方式在株洲市石峰区发展传销窝点5个,拉拢传销人员上百名,获取非法所得数十万元。
检方指控认为,王亚军、邓家强、吴小娟、曾慎彭、王兵、白娟、董朝贤等人相互勾结,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缴纳入门费,并按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下线作为返利的依据,引诱、骗取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均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回放
被抓后,王亚军称自己不是大B头目
今年4月7日晚,株洲市破获一起特大传销案。该市石峰区清水塘派出所民警接到信息,某传销组织骨干人员,将在辖区某KTV聚会,发放这些人的工资。这些人中,有王亚军为首大B级头目,还有4名C级领导,他们掌管着数百人的骨干。
清水塘派出所副所长葛国清介绍,听到风声后,王亚军带领18名传销骨干转移到了福建。4月7日的行动后,警方将王亚军列为逃犯,并联系上福建警方,掌握到一些线索,以此发现了王的行踪。
7月12日,赶到福建的清水塘派出所民警,在一家宾馆内,将王亚军抓获。“他当时正与其他传销人员在一起,我们将他抓获后,立马带回株洲进行审讯。”葛国清说,有趣的是,被抓后,王亚军坚称自己不是大B头目,真正的大B头目早被之前警方抓获。
□相关法规
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朋友以“好工作”为诱饵骗他来株洲传销,为了摆脱控制,他从2楼阳台跳下
实际上,传销组织销售的“天津天狮”,是并不存在的产品。不少人被拉拢进传销组织,最初的想法只是想谋得一份工作。但当他们进入传销窝点,才发现自己已被骗,同时也陷入到孤立无援状态。以下是警方破获的,同属“天津天狮”传销案被害人和组织头目的供述。
被害人王文(化名):想走就挨打,连睡觉都有人看守
2012年1月,在湖北老家的我,接到朋友康凤凰(化名)的电话。康对我说,她在株洲,要我过来玩,2月,她又打电话过来,我问她株洲有什么好工作?她说有,一个厂子招一个焊工,每天工作10个小时,每个月3000元工资,她一个同学男朋友是厂子主管。听她这么说,我同意了。
4月9日凌晨5点零2分,我乘火车到株洲。下车后,康凤凰将我接到石峰广场附近的传销窝点。我发现卧房铺了许多被子,看样子是许多人睡在地上。因为曾经有被骗传销的经历。我马上意识到,我被骗了。
我拿起行李往大门走,这时几个男子上前拦住我,我坚持要走。他们对我拳打脚踢,我被他们打倒在地。
第二天中午,窝点主任找我谈话,讲了一些有关传销的事,说这是美国引进的直销,要我安心在这里学习。随后3天,所有3个通向外面的门都被锁住,我都被关在房间里,每秒钟都有人看守,还被要求睡在最里面,连睡觉时都有人看守。
为了逃跑,爬上阳台从2楼跳下
4月13日早上7时30分左右,几名男子带我到另一个传销窝点上课,直到晚上9时才回到传销窝点。此过程中,他们一直给我“上课”洗脑。4月14日上午早上7点30分,这几个人又带我出去“上课”,吃了中饭,又到另一个窝点“上课”。
晚上9时,回窝点后,我一直呆在房间里,缺手指男子没回来,我假装睡觉,而实际上在观察房间里其他几个人的情况。直到15日凌晨1时左右,发现其他人都已熟睡,我装作上厕所走出卧室。我先到大门看了下,发现钥匙把门锁住,于是又走到厨房,想通过爬上阳台逃走。进厨房后,我将厨房门反锁,又用筷子将通往阳台门的挂锁撬开,打开阳台门,从2楼阳台跳了下去,然后跑到派出所报了案。
组织头目匡仁(化名):不听话,我们就打,甚至踢人下体
2011年10月,我加入“天津天狮”传销组织,之后迅速成为得力干将。2011年11月,我和我的上级到株洲发展传销组织,从中赚钱。
2012年1月29日上午8时多,我去上课时,见到另外一名传销人员,她告诉我,有个小伙子要走。我和上级到株冶三区3栋4楼的传销点,那里住着被骗来的小徐。前往途中,上级告诉我,如果那小子不听话,就收拾他,意思是要打他,然后,把他身上的钱搞掉,这样他就没有办法走了。
到了之后,我就给小徐几耳光,上级对他踢了几脚,我们打了他几分钟,甚至踢他的下体。打完后,小徐已无力反抗,我让他把手机和钱拿出来,总共300元。
我们估计,这小子可能真的要走,也留不住,准备就这样算了,后来将手机卡还给了他。小徐坚决坚决不干。我们也没有办法,于是,我们安排人将他送到火车站,让他回了家。
第一阶段
购买1-2套产品即可成为E级
购买或发展下线购买3-9套产品即可成为D级
第二阶段
购买或发展下线购买10-64套产品即可成为C级
购买或发展下线购买65-392套产品即可成为B级
第三阶段
购买或发展下线购买393套产品以上即为A级
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包括直销奖、能力差奖、辅导奖。直销奖就是任何一级别的成员卖出一套产品的奖励,一套产品为3900元,E级别的直销奖是提成15%,D级别的直销奖是提成20%,C级别的直销奖是提成30%,B级别的直销奖是提成42%,A级别的直销奖是提成52%。
能力差奖就是高级别直销奖减去低级别的直销奖的差额。
辅导奖是下线和下线同一级别时,上线所获得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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