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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大老板”十堰落网
作者:关前裕  文章来源:楚天都市报  点击数 39  更新时间:2012/11/5 15:43:05  文章录入:admin

 

  在江西组织非法传销,获得了上千万元的收入,然后“洗手上岸”,到新疆去开铁矿。昨悉,这名特大传销案件主犯于近日在十堰市落网。

 

  41岁的李某是十堰城区人,2011年以来,他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公司网络营销”的名义,在江西萍乡市安源区参与组织领导传销组织,收取高额入门费并发展下线。根据这种传销利润分配模式,传销人员发展的“下线”缴纳的申购款,其中52%被少数几个高级别的传销人员独吞,李某属于传销组织中“A级大老板”级别,获利1000余万元。获取暴利后,李某还在新疆投资开矿。

 

  今年9月,江西警方捣毁这一特大传销团伙,并对该传销团伙的1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涉案嫌疑人李某闻风而逃,被江西警方列为网上逃犯。

 

  10月28日,东岳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名李姓男子在江西犯事后回家避风。接报后,东岳刑警围绕线索开展细致调查,掌握了李某涉嫌非法传销犯罪的情况。10月29日,东岳刑警在柳林路将藏匿于父母家的李某当场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移交给江西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