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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学历难耐传销“高回报” 非法传销成为阶下囚 |
作者:刘曼云 文家林 文章来源:四川新闻网 点击数 88 更新时间:2012/9/20 18:05:01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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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宾县公安局对李某、王某等32人涉嫌组织、领导非法传销活动罪向宜宾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今年7月底,宜宾县公安局在宜宾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在该县柏溪镇某小区捣毁了一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等48人,其中有32人被宜宾县公安局向宜宾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诉讼。在被起诉的32人中,具有大学文化以上的有10人,占总人数的31%;研究生2人,占大学生的20%。
身为某高校教师的王某,于2010年暑假被李某拉入传销组织,先后利用寒暑假在山东、安徽、江西等地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成为了李某的得力助手。王某发挥“高知优势”,竭力鼓动、培训传销人员,以每人缴纳3000元会费加入传销,成为了该传销组织的A级代理商。今年7月,王某等从贵州来到四川省宜宾县,刚开始传销活动就被宜宾县公安局“一窝端”。
随着高校相继开学,逮捕后被羁押于看守所的原某大学女教师王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悔恨:“我本应该站在高校的讲台上传道授业,却被铜臭味污染了,传销实在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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