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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2000余人落传销陷阱 18名组织成员被抓获 |
作者:赵彬 文章来源:华商报 点击数 95 更新时间:2012/9/18 15:05:45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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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份以来,在延安一些区县流传着一个一夜暴富的“成功法则”,在广西投资6.98万元,通过资本运作获利可达1040万元,于是,开始有人不断鼓动亲朋好友参与其中……今年8月底,
延安警方成功破获这起跨区域传销诈骗案,抓获18名组织成员,涉案资金达亿元。
疯狂的“致富法则”
今年4月份,甘泉一名民警在办理其他案件中发现,一段时间以来,延安的一些区县不断有人到广西南宁、北海一带“考察项目”,传闻是一种新型的“资本运作”,可以让人短期致富。而这些“考察项目”的人员返回后,在亲朋好友间大肆宣扬中央对广西南宁、北海有特殊政策,外地人员只要进驻广西投资6.98万元,通过资本运作,即可获利达到1040万元,也就是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一时间,延安市宝塔区和甘泉、宜川、富县等区县一部分梦想一夜暴富的各种身份人员,纷纷携款甚至拖家带口赶往广西致富去了。
对此,该民警将这一情况汇报给了局领导,局领导根据经验判断,这极有可能是一种跨区域的经济犯罪行为。
鉴于案情特殊,涉案人员分布区域广,甘泉警方立即将案情上报延安市公安局。经市、县两级研究,决定由市局经侦支队和甘泉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办理此案。
所谓的“1040”工程
经4个多月的取证调查,专案组侦查证实,所谓的“致富法则”是一个号称资本运作的“1040”工程。该组织没有经济实体,又没有任何项目和服务,而是靠不断发展下线维系其利益链。初加入的人必须交6.98万元才能获得加盟和发展下线的资格,然后每人继续发展三名下线,以此类推不断发展下线而抽取人头费。该组织等级森严,单线联系,每人的晋级和分红根据发展下线数而定,按照几何倍数扩大,加盟者的下线增多到一定数量时,就可升为老总,收入最高时可达到11433240元,除去各种所谓的费用最后获利1040万元,即“1040”工程。
当场查获人员结构图
据专案组民警讲,8月28日,专案组获知该组织在延安的最高头目马某某正在某火锅城和十余名组织成员聚餐的重要线索后,立即抽调警力,在该火锅城将马某某、马某、徐某等18名组织成员抓获。经突审,嫌疑人马某等人均对其组织、领导传销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在广西南宁开展工作的另一组侦查员,对马某某在南宁暂住处进行搜查,当场查获人员结构图和记录传销人员名录账本、上下线登记、下线返利、经营计算模式,“新经理”、“新老总”名单等大量实物物证。
两年发展下线2000余人
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马某(男,35岁,延川县人)等人谎称在广西南宁等地有中央大量的工程可做,当地政府因财力紧缺,遂吸收民间资金进行“资本运作”,他们偷换概念,蛊惑人心,不断骗取宝塔区及甘泉、宜川、富县等县区大量不明真相的人员携款加盟,这些加盟者从最初的受害者又变成了害人者,不断拉拢亲朋好友投资,滚雪球发展,继而抽取人头费。根据马某等人的供述和查扣的分红记录等证实,每个加盟者的投资款被他们按等级尽数瓜分,剩余76元用于日常成员间集会、培训等费用,分文不留。
记者从甘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了解到,初步查明,2010年4月份以来,马某等犯罪嫌疑人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共发展下线2000余人,其专用传销的理财账户资金流量达上亿元。
目前,该组织的4名骨干成员马某、马某某、徐某、赵某已被刑拘,冻结传销资金2500余万元,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