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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特大网络传销案开庭审理 涉案金额4.88亿元
作者:李建兵 王桢  文章来源:正义网  点击数 111  更新时间:2012/8/27 16:13:39  文章录入:admin

 

  8月24日,由四川省仁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案金额达4.88亿元的被告人王昆、林波等21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在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王昆、林波、龙小红、来秀彦、周海平、唐峡等21名被告人在陈利军成立的四川省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购买营养餐、福缘茶和福寿酒等产品,相继加入公司,并不断介绍他人购买公司产品,加入公司成为公司员工,这些人又不断发展其他人继续购买公司产品加入公司。至2012年3月15日止,公司员工网站注册账号150余万个,各加入人以公司为顶端,以发展先后为层级形成一个庞大的金字塔型。本案各被告人在幸福缘公司购买产品,注册成为会员,参与传销,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发展会员均已经超出30人以上且层级也已经超出三级以上。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均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之前,法院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对该案庭审程序、举证、质证达成一致意见。庭上,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庭进行了调查、举证、质证和辩论。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庭宣布将择日对上述被告人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