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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民举报传销最高可获万元奖金
作者:王天容  文章来源:葫芦岛日报  点击数 59  更新时间:2012/8/24 17:15:07  文章录入:admin

 

  近日,我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葫芦岛市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其中规定市民实名举报传销行为将获得奖励,最高奖金达到1万元,最低为300元。现此办法已经开始执行,举报电话为:3120315,3175227。

 

  办法中所称举报人,是指以书面材料、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实名向执法机关举报的人员。

 

  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的协助调查情况,举报分为两个等级:掌握比较充分的传销活动证据,能提供涉嫌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的详细信息,并可以协助执法机关查办传销案件,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完全相符的,为一级举报。掌握部分传销活动证据且可以协助查办传销案件,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的,为二级举报。

 

  根据举报线索查获本地区传销组织主要头目,对摧毁传销组织起到关键作用的,或根据举报线索查获涉嫌犯罪的传销组织者和传销骨干分子在30人以上的,有充分证据证明其违法事实,奖励举报人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