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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破获4起传销大要案移送起诉92人
作者:田凤元  文章来源:正北方网  点击数 99  更新时间:2012/8/15 16:12:19  文章录入:admin

 

    记者昨日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了解到,“破案会战”以来,集宁区公安局经侦大队一共破获非法传销大要案4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92人。

 

  据介绍,公安机关侦破的4起传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采取拉人头、诱骗他人交纳入会费的方式进行传销。其中,集宁区居民宋某、蔚某某、宋某某、武某4人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以“国家阳光工程”能够快速赚钱为诱饵,诱骗其亲属、朋友到安徽阜阳参加“资本运作”活动,以交纳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入会费,拉人头发展下线,骗取钱财数百万元。今年7月初,集宁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后,经过调查取证,获取了宋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的大量犯罪证据,决定予以抓捕。7月中旬,宋某等4犯罪嫌疑人迫于法律威力,先后投案自首;集宁区居民乔某某、田某、李某某、魏某某在2006年至2010年期间,以“资本运作”广西大开发能够快速赚钱为诱饵,诱骗其亲属、朋友到广西桂林兴安洗脑授课,以每人交纳38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入会费,购买所谓的产品,以提取高额“奖金”的方式,发展骨干成员32人进行传销活动,在5年的时间里犯罪嫌疑人骗取千余万元。目前,92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依法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