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传销洗脑 短短七天“受害者”变“施害者” |
作者:何碧帆 文章来源:梅州日报 点击数 65 更新时间:2012/8/14 15:39:11 文章录入:admin |
|
短短7天内,一个上当受骗误入非法传销组织的受害者,被洗脑后却成为协助传销组织看管并控制其他受骗人员的施害者。近日,这名青年被大埔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听信网友谗言,误入传销受控
2011年5月的一天,广西柳州的韦某豪在打工休息时间到网吧上网。一位叫“阿峰”的网友请求加他为好友。韦某豪加了他并当即攀谈起来。此后每次上网,“阿峰”都会主动打招呼,他们逐渐熟络了。“阿峰”谈吐热情,非常关心韦某豪的工作生活,这让韦某豪时常庆幸交到这么一个可以交心的朋友。7月的一天,他们在网聊时,“热心”的“阿峰”问他愿不愿意到他工作的大埔某电子厂工作,说厂里正在招人,他与老板很熟,可以帮韦某豪找一份较好的工作,包吃住,工资2000-3000元。这工资比韦某豪打工的工资高了好几百元。他一听,动心了。
7月20日,韦某豪坐车来到大埔县城,“阿峰”亲自到车站接他,并说带他去见老板。“阿峰”用摩托车将韦某豪带到一居民楼后停车,并带他上了二楼的一间套房内。进房后,韦某豪发现套房里有十几个人。此时“阿峰”露出了他的真面目,收缴了韦某豪的手机,并威胁他要听房内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与其他人员一起认真“学习听课”,不准闹事,只有把黑板上的知识看懂并经考核合格后才可以走出套房大门和回家。“阿峰”说完就走了。韦某豪意识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组织了!但由于房门反锁,且有好几个人看管着,他无法脱逃。他只好服从安排,坐下来“听课”。
7天强度“洗脑”,摇身一变成“老板”
从那以后,每天上、下午均有人来给韦某豪及其他几个被骗青年男女“上课”。讲课的内容主要说他们公司有个产品开发项目很赚钱,只要他们拿钱购买该产品,并发展更多的人来买该产品肯定能赚大钱。除了上课,他们的其他时间都被要求自学黑板上的内容。
被囚禁的生活并不好过。他们分男女被反锁在两个房间里,餐餐吃的是青菜、萝卜;没有行动自由,打电话必须经批准并有人监督他们的讲话内容;吃饭、上厕所都有人看着;洗澡一般是三二个同性一起洗。这些看管他们和给他们上课的人自称为“老板”、“主任”,他们每天都要上课(传销知识),并反复强调,只要交2800元以上的“上线款”,并积极发展“下线”,就有可能升格为“老板”。钱交得越多,下线发展得越多,就有更多更快的机会升格为“老板”、“主任”。升格为“老板”、“主任”后,除了能自由出入外,更重要的是能从中提成,下线越多,提成就越高。
连续“上课”七天后,韦某豪交了2800元。交钱后,“组织”马上提升他为 “老板”。因韦某豪身材高大、长相有些凶狠,他们让他负责看好房内那些受骗人员防止他们逃跑和与外界联系,并负责锁好套房的房门、关好窗门及锁好厨房内的利器等后勤工作。
又过了几天,韦某豪经“考察”合格后,便可以在其他“老板”的陪同下,自由出入该套房了。此时,韦某豪本有很多机会逃走,但经过几天的洗脑,他已经完全认同了传销者的“发财致富”模式,每天做着一朝暴富的黄粱美梦。
“被害”变“施害”,非法拘禁他人
此后的日子里,陆续又有几个男女被他们以同样的方式骗来。他们与先前被骗来的人员一起被限制在套房内。韦某豪还是如以前一样做好后勤工作。
2011年8月28日下午,原先负责掌管套房钥匙的“老板”将套房钥匙交给韦某豪,由他负责掌管套房钥匙和看管房内人员。韦某豪正式发展为非法传销成员。2011年8月28日下午18时至次日上午10时,韦某豪协助传销组织采取恐吓、反锁房门等手法,连续16小时非法剥夺套房内被骗来搞非法传销活动的受害人胡某敏、梁某成、黄某荣、谢某飞等9人的人身自由。2011年8月29日,韦某豪等被大埔县公安局公安干警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