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辽宁:提供传销线索者可获万元重奖
作者:初杭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35  更新时间:2012/8/2 10:25:06  文章录入:admin

 

  为应对传销反弹的势头,辽宁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日前正式出台文件,规定将拿出“真金白银”奖励传销活动举报人,提供传销活动线索者最高可获万元重奖。

 

    辽宁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出台《辽宁省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以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传销违法行为。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的协助调查情况,《办法》将举报分为三个等级,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举报人的奖励标准,最高奖励1万元,最低为100元。同时规定执法机关及其办案人员对举报人的个人资料和相关信息要严格保密,如发生泄密事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有关部门提醒,群众发现传销活动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提出实名举报。一旦发现线索,举报人可以书面材料、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举报;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应留下具体联系方式,在结案后提出奖励要求,并能证明与匿名举报人确属同一人的,按实名举报人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