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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警方联合工商部门重拳打击传销犯罪
作者:邓琢玲 杨芬  文章来源:华声在线  点击数 41  更新时间:2012/7/19 14:56:52  文章录入:admin

 

   今年6月份以来,到邵阳市区公安机关要求解救传销受害者的群众达10余起,求助者多为河南、安徽等省的受害者家长。据家长们反映,他们的小孩大都是被其亲戚、同学等以找工作为名骗至邵阳来搞传销的。到邵阳后,传销分子就要求被骗者编造各种理由向家中要钱,如不上钩,传销分子便亲自出马,发短信进行威胁。有的被骗者甚至是刚考上大学的学生,学校不久就要开学了,所以家长心急如焚,带着几个亲戚风尘仆仆赶到邵阳,要求警方解救。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必须由政府牵头,工商、公安联手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公安内部的经侦、治安、网技、派出所等部门密切配合,不仅要尽快解救受害者,更要端掉传销窝点,打击传销头目,达到既治标,又治本的效果。否则,将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务必引起高度警惕。

 

加大宣传的力度

 

通过宣传一些典型的传销案例和专题报道,及时揭露传销活动的手段和骗术,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使有些群众在出租房屋时能有所警惕。

 

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辖区内流动人员的管理,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员的动态及现实表现,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

 

以派出所为单位,紧紧依靠街道、居委会、基层治保组织等社会力量,结合重点人口、流动人口、公共场所等日常治安管理工作,对辖区出租屋开展摸底排查工作,认真梳理登记涉及传销的窝点、网络、人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打击传销

 

打击传销应当在政府领导下,由工商部门牵头,成立由工商、公安、居委会等部门组成的综合整治机构,协调一致,密切配合,才能收到明显的效果。

 

发挥公安机关整体合力

 

公安机关的各个警种要发挥各自职责,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发现传销违法犯罪线索。刑侦部门对因传销活动引发的各类刑事案件,要快侦快破,及时解救受害群众。法制部门要深入研究此类犯罪本质特点,为严厉打击骨干分子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