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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让一名20岁少女由受害者“成长”为传销头目 |
作者:明敏 文章来源:珠海新闻网 点击数 70 更新时间:2012/6/20 22:51:25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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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对一些人而言,也许是非常平常的一天,但对于26岁的女子朱某而言,肯定另她终身难忘,6月6日6点30分,趁当事人都在睡梦中,由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经济侦查支队联合斗门区工商部门组成的14个行动小组同时出击,端掉了由朱某组织成的14个传销窝点,让这个26岁的女传销头目浮出水面。
6月2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了解到,此次“拂晓行动”成功端掉了一个在斗门经营已达4年之久的特大传销团伙,抓获传销主要组织领导者23名,解救传销参与者116人。
据了解,朱某在对警方的公供诉中表示,自己在2006年7月通过朋友唐某的介绍,在广东省开平市缴纳了3800元的加盟费后,成为一个自称网络销售组织的E级销售员,其后不断介绍朋友来加盟这个组织,最开始,她是传销活动中的受害人。
2008年,在唐某的带领下,朱某来到珠海斗门,由于“行情不好”,唐某离开了珠海,而朱某则坚持发展下线,并成为了斗门区“网络销售”的最高负责人。
其组织名义上是销售男女挎包,由朱某到中山批发市场以十几元的价格购进一批包包,然后以招工的名义将受害者骗到珠海,先让他们到珠海的一些地方旅游,然后再跟受害者签订一份购物合同,让受害者交3800元的加盟费,之后给他们几个包包,有的甚至不给包包,实际上他们并不销售任何东西,包包只是一个幌子。
新来的受害者要求同其他受害者居住在一起,参与每天由“有经验”的传销员给新人传授经验的讲座,之后再去拉自己亲近的人加入组织升高级别,拿取提成。
6月6日的拂晓行动开始20分钟后,这个传销组织的头目朱某在坭湾毛山里一出租屋被抓。
据统计,先后有300多人参加过朱某的传销组织。这些人主要是由组织内部人员骗取自己的亲戚、朋友来参加,通过网络QQ聊天认识,然后被拉近来的。据了解,警方已经对116名参与传销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后分批送返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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