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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湖北黄州全面清剿非法传销活动
作者:何国顺  文章来源:鄂东晚报  点击数 71  更新时间:2012/6/18 16:44:27  文章录入:admin

 

  从6月1日起至6月30日,由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牵头,组织公安机关、工商部门、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等部门,在黄州城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活动,采取遣散、打击、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传销发展蔓延势头,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据悉,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6月1日至6月14日,进行调查摸底阶段。主要任务是掌握底数、广泛宣传。切实摸清辖区内传销窝点的底数和详细情况,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第二阶段是6月15日至6月2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整治活动期间,共分为10个小组,每组由公安机关的一名负责人为组长。通过初步调查,黄州城区共有58个传销窝点,传销人员近万人。第三阶段是6月25日至6月30日,为巩固深化阶段,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


  市、区综治办通过加强监管,将职责、责任落实到各辖区,与社区挂点民警的业绩挂钩,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对打击传销工作不得力,传销活动死灰复燃的社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州分局局长陈伯章强调,对这次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态度要坚决,重点要突出。要做到“四个坚决”,即对传销组织窝点坚决查封取缔,对传销活动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坚决依法打击,对传销活动中非法拘禁、抢劫财物、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为传销提供居住、经营活动场所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一般传销人员协助教育遣散。二要从严整治。传销犯罪多是异地犯罪,人员流动性强。整治传销活动,首先要管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城区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登记和管控工作,充分利用公安机关“传销黑名单数据库”和工商机关的“传销人员信息库”,做好传销人员的信息录入和比对工作。通过严密、深入、扎实的基础工作,最大限度地阻止传销人员流入,最大限度地压缩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要加强网上监控,及时发现、封堵网上传销信息,净化网络空间。


  在行动期间,要加强警种间的协作。公安机关经侦、刑侦、治安、网监、技侦、派出所等警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在打击处理过程中,公安机关要注意与检、法部门及时沟通,在案件收集、定性、证据要求等方面形成统一认识,用好用足现有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的惩治和震慑效用;要正确处理好打击与挽救的关系,本着“严惩传销头目,摧毁传销网络,挽救失足人员,教育广大群众”的原则,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打击处理少数,教育挽救多数。对于那些顽固不化的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要迅速查清犯罪事实,及时缉捕归案,坚决依法打击;对于一般参与者则重在批评教育、疏导劝解,做到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机结合。


  实行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通过这次集中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要实现综合治理,使传销在黄州无处藏身,实现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