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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校园作报告“防止传销” 不要轻信高额回报 |
作者: 文章来源:天津北方网 点击数 4297 更新时间:2012/6/7 12:54:42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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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即将到来,大中专学生暑期打工及毕业生求职高峰也将随之而来,为了预防传销进校园,昨天上午,市打传办、市工商局、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联合举办“防止传销进校园”报告会。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张国华局长为大学生作了一场生动而实用的报告。本报记者对张国华局长进行了专访。
“不要轻信高额回报,在求职中只要让你交入门费、拉人头,你的报酬又是从下线所交钱中提出,你一定要有防范意识……”在谈到如何鉴别传销时,张国华局长说。
目前,传销人员主要来自于外省、市,贫困边远地区人员居多。年龄趋于年轻化,多数在18-25岁之间。传销人员成分复杂,有农民、待业青年、学生、复员军人、社会闲散人员等。传销仍有不断蔓延和反复态势。
目前传销以“拉人头”为主,无任何产品。传销人员多为被传销组织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入传销组织。传销组织对受骗人员实施精神控制、非法拘禁等措施让受骗人员就犯。部分传销组织向黑社会性质演变,雇佣“打手”,对参与人员实行暴力控制。大部分传销人员生活居住条件差,喝菜汤,吃馒头,睡地板。传销往往伴随着诈骗、非法拘禁、非法集资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已不再是简单的经济违法行为。
传销组织的骨干人员改变过去与参与者混居的习惯,普遍采取单独居住的方式逃避打击。授课形式由讲“大课”变为分散授课,多以居住的“家庭”为讲课地点,因此散落在居民区传销窝点转移灵活,隐蔽性更强。有的传销组织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等幌子从事传销活动;有的套用“专卖”、“代理”等方式传商品、传“人头”;有的打着“电子商务”名义利用互联网搞传销。传销组织大都宣称自己的模式是合法的,是运用先进理念的先进营销方式,欺骗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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