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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现新型传销超微蜂窝连锁经营模式
作者:康晓潺  文章来源:华商晨报  点击数 95  更新时间:2012/6/7 12:46:50  文章录入:admin

 

沈阳现新型传销超微蜂窝连锁经营模式

 

  警方抓获骨干70多人 女代理看守所中向记者推销产品

 

  “打击经济犯罪 辽宁公安在行动”系列报道

 

  有固定商铺,店下还拥有10余个连锁店,这样的组织很难让人联想到“传销”。


  昨日,看守所里,落网的高某有意回避公司的组织结构,甚至还口若悬河地向前来采访的记者推销保健品。


  民警深入传销窝,发现有人授课“洗脑”


  4月初,民警接到线索称沈河区北一经街附近,一家名为健康生活元素连锁店科研产品专卖店的商店,私自窗改门进行经营,商店的墙壁上贴着营业执照。


  翌日,民警秘密化妆成顾客,前去打探虚实。


  专卖店内,民警发现原本是以销售化妆品、日用品、健康食品为主的专卖店,店内却基本见不到几箱物品,相反总有陌生人出入,并拉人授课。


  4月10日,民警再次以顾客身份进行探访,专卖店内一间10余平方米大小的房间聚集了10余人,一位老师正在讲授自己是如何通过购买专卖店的药品恢复健康和发财的。


  17日,警方经过几天的摸底,认定该店涉嫌非法组织、动员传销活动,共抓获一级店长2人,二级店长5人,涉案金额170余万,从传销窝点内搜出的会员名单,发现三、四、五级会员共141人。


  隔着铁窗,微笑向记者推销


  昨日,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里,高某面对记者的采访,有意回避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真实利润,谈的更多的却是自己商店的商品。高某曾做过一个品牌的直销员,因亏损,在2009年加盟了“国隆”日用品有限公司,又做了两年保险没赚到钱,去年4月与徐某开设该组织。


  “我们有实体店,主要经营牙膏、洗头膏、沐浴露、洗发水,保健品一盒600元。”高某笑着向记者推销,还介绍她的下线有五六个人,他们下面还有下线,“但有多少我就不知道了。”


  由于加入该组织需要购买公司的产品,下线越多,高某得到的提成就会越多,店内每增加一个会员,上线就会获得12%的提成。
  高额的利润促使这个组织不停地发展下线。


  去年高某花18000元通过购买公司的药品,成为沈阳店总店长,“我们的会员在沈阳能有六七十个,我一共挣了5万多元。”在沈阳,高某的公司就像一个金字塔,一层层向下蔓延,而高某就是塔尖上那个最大的获利者。


  面对警方的询问,高某反问“我这怎么能算是传销呢?你们应该给有梦想的人一个空间。”


  高某所办理的公司执照,也是依托广州一家直销公司的名义非法挪用,她实际的传销公司根本就不存在。


  新型传销,超微蜂窝连锁经营模式


  警方表示,高某组织的传销是借发展连锁店之名“招生”,这与警方以前端掉的传销组织不同,这种方式更具欺骗性,蔓延速度也更快。据不完全统计,高某所涵盖的下线至少有6层。


  公司采取的是“超微蜂窝连锁经营”模式。超微是指所有的会员;蜂窝指的是店铺。这种通过会员与店铺所进行的网络、传统、连锁一体的销售模式即称作超微蜂窝模式。


  首先,高某通过向亲友讲课宣传广东某日用品有限公司健康食品、日用品、护肤品的优点及经营模式,使其亲友成为会员或是店长,然后通过会员、店长再向外发展会员和店长,以此往复将传销人员分为四级,银卡会员(购买696元产品)、金卡会员(购买3750元产品)、白金卡会员(购买7500元产品)、钻石卡会员(购买10440元产品)、服务店(钻石卡会员再进7500元),会员等级越高得到的提成也就越多。


  每一个传销者发展会员的时候将其发展的会员分成两拨,交钱多的定名为大市场,另一拨交钱少的定名为小市场,上线按下线的提成比例同时提成。
  传销者每人直接下辖两个个体,并按他们及他们下辖3层的总计销售额的多少分为大、小市场,对大市场无业绩提成,小市场按18%给予提成。对帮助下辖的四层产生业绩的,公司按他的收入给予10%的帮助奖。


  警方表示,该非法传销窝点涉案骨干人员达70余人,传销价值达170余万元,7名主要嫌疑人及涉案人员全部被抓。


  记者:你一共挣了多少钱?


  嫌疑人高某:5万元左右。


  记者:你店里有多少个会员?


  高某:连锁店就有10个左右。


  记者:你一共投过多少钱?


  高某的下线康某:我投了696元。


  记者:你得过多少钱?


  康某:1500多元钱


  记者:你介绍多少会员?


  康某:直接介绍来13个会员。


  记者:介绍一个会员多少提成钱?


  康某:在小市场的业绩里面12%。


  记者:提成钱怎么发放的?


  康某:直接打到我的银行卡里了。


  ■传销的量刑标准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判定传销


  沈阳市沈河区经侦大队副队长王鑫提醒,市民在加入一些公司之前,首先应该查看该公司是否具有相关执照。同时还要查看该公司是否为实体店,如果连货都没有,必然存在欺骗。


  团队人数超过30人,团队内阶级超过三级,就可以定性为传销而不是直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