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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破获“幸福缘”传销案
作者:黄宇丽  文章来源:中国日报  点击数 84  更新时间:2012/6/5 12:52:42  文章录入:admin

 

  深圳警方近日向媒体通报,5月30日,深圳警方出动250余人次,对活动于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等八个区的“幸福缘”传销窝点采取统一收网行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摧毁传销窝点18个,缴获作案用电脑、银行卡、记事本、保健品等涉案物品一大批。

 

  据警方介绍,四川省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通过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内,以推广销售“营养餐”、“福寿酒”、“福缘茶”等产品为名,有门槛地吸纳会员和发展商铺,有组织地进行传销活动,大肆宣传公司薪酬奖励制度,引诱会员以推销公司产品为名层层发展下线,以此敛取钱财。公司会员通过网站注册后获取个人登录账号和密码,通过鼓动亲友、互联网络等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下线,下线购买产品注册成为公司会员则组成层级关系。

 

  据悉,与警方以前端掉的传销组织不同的是,“幸福缘”具有更强的欺骗性,蔓延速度也更快。

 

  2010年,幸福缘公司鼓吹自己“既能吃产品又能领工资”的工作模式,很多对网络传销不熟悉的人员争先加入该组织,成为了“幸福缘”迅速发展的基础。幸福缘公司有公司运营场所,有生产工厂,还有实际产品,不少参与者经实地考察后,认为该公司不是“皮包公司”,从而放心发展下线。他们普遍认为,购买使用产品、发展下线既能使消费者身体健康,又收获了经济效益,其内心对该传销组织的认同度很高,发展下线的积极性也就高,渴望快速升级的愿望非常迫切。由于被暂时的经济利益所蒙蔽,这些人员没有对幸福缘公司的运行机制、盈利模式和发展前景进行深入思考,甚至在公司首犯陈某落网后,不少人还在网络上为幸福缘公司和陈某喊冤,企图为其请命。

 

  据公安机关调查,2011年年底至案发期间,幸福缘公司为了达到逐步抛弃普通传销参与者,利用非法获取的巨额资金完成公司转型的目的,采用了在全国各地开设实体店铺、强化地域经营权的方式,大肆诱骗他人开办实体店铺,收取高额保证金。首犯陈某原计划于2012年上半年完成转型,将公司薪酬的发放全部转给各地开设的实体店,自身只负责产品的生产与供应,妄图与传销行为划清界限。至案发时,“幸福缘”已形成一个覆盖全国多个省、市、区的庞大传销网络,涉案金额数亿元。

 

  据了解,“幸福缘”总部设在四川,其“老巢”已被四川当地警方捣毁,首犯陈某也被抓获归案。为了彻底铲除“幸福缘”这一网络传销组织,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我市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了“3.15”专案行动指挥部,深入展开摸排侦查,并逐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资料和情况。5月30日早6时,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牵头组织网警、技侦、各区分局经侦大队等部门展开统一收网行动,33个行动小组闪电出击,将1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其间,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袒露了她加入“幸福缘”以来大喜大悲的心路历程。下岗十多年的她,一直在寻找投资理财的项目,2010年的某一天,她无意中在网上发现了幸福缘公司的网站后,就与公司的客服进行了交流,询问投资回报情况。公司客服告诉她,投资是有等级的,最少为3300元,每天返还10块钱,投资9万元的话,每天返还80元,“业绩”累计到1000以上的,每天有200元的收入,“业绩”累计到3000的,每天的收入可达500元。这样一下来,一年的回报率大概能达到20%以上。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去年3月份,她投入了3300元到幸福缘公司,结果公司每天都很准时地返还给她10块钱。到了7月份,她觉得这个项目不错,就义无反顾地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投了进去。看到投资回报确实不错,她还介绍了自己的父母兄妹进去,希望大家都能挣钱。一家四五口人,从今年1、2月份开始投资,没想到3月15日公司的网站就关闭了,上网一查才知道,公司因为涉嫌非法传销被查封了,老板也被抓了。对于这件事,她坦言,带给自己的教训很深刻,自己全家人投入超过100万,现在却是血本无归。

 

  目前,抓捕行动仍在继续进行。警方表示,公安机关对幸福缘网络传销组织坚持“打击少数、教育大多数”和宽严相济的打击处理原则,对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出违法所得,以及具有投案自首等情节的可从轻从宽处理。对不听教育劝阻,采取违法行为危害社会秩序的,坚决依法打击。警方同时提醒广大群众,牢记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传销参与者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大家在做理财投资的时候,一定要审慎考虑公司的性质,避免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