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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多部门联手捣毁特大传销窝点小院藏560余人 |
作者:张慕之 文章来源:银川晚报 点击数 53 更新时间:2012/5/27 12:25:28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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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手捣毁特大传销窝点
一小院藏了560余人
昨日,兴庆区工商、公安联手执法,查处取缔了位于大新镇大新村内的一处传销窝点,560余人中涉嫌“主管”、“主任”、“经理”级别的头目达50余名。据了解,这是我市近两年来捣毁传销窝点人数最多的一次。
兴庆区工商、公安联合执法,捣毁特大传销窝点,大新镇民宅内藏有560余名传销人员。
A 四路人马控制
“今天我们工商、公安共出动了120多人,分成四组,从传销窝点四面的四个出口分路包抄,让不法分子无孔可钻。”据兴庆工商一分局副局长章健介绍,由于传销窝点是在一排未拆迁的旧平房内,出口甚多,又极其隐蔽,如果不包抄,极容易让传销人员四处逃窜。
尽管布局周密,但是当执法人员靠近传销窝点时,还是立刻引起了放哨人的警惕,当执法人员进入院内,发现此处的6间房内正在“授课”,“学生”们虔诚地听着“老师”的谆谆教诲。
B 带着孩子“上课”
经过现场盘问和清点,这6间房内有560余名传销人员,其中涉嫌“主管”、“主任”、“经理”级别的头目达50余名,这些传销人员来自五湖四海,年龄集中在18岁~35岁。
在现场,记者看到一个四五岁大的小男孩在院子里玩耍,了解后才知道,男孩的母亲和姐姐被父亲骗来参加传销组织,因家中再无其他人,母亲只好将孩子带在身边。
北环工商所所长左廷俊告诉记者,现在的传销都是把朋友、亲戚骗至此,通过集中授课“洗脑”、“拉人头”等手段开展传销活动。
C 控制传销的关键在出租房房主
据大新镇副镇长王丽介绍,按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兴庆区政法委秘书长杨婷婷告诉记者,近期兴庆区将出台关于有力打击传销的方案,对兴庆区传销组织进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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