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预防传销的警示
作者:闫芳芳  文章来源:山西市场导报  点击数 53  更新时间:2012/5/25 10:15:52  文章录入:admin

 

  近期,一些传销组织瞅准我省就业、创业的严峻形势,乘机不断制造各种诱骗幌子,变化经营方式,翻新骗人手段,变本加厉地组织传销活动,致使部分地区传销呈蔓延之势。为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防止群众上当受骗,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特此警示:

 

  一是注意防范各种形式的网络传销,主要表现为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代理”、“金钱互助”等旗号,销售虚拟商品,如“消费养老”、“公司期权”等,或质次价高的商品,要求人员加入消费,再不断发展新人加入,以发展人员和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网络传销。

 

  二是注意防范各种形式的“拉从头”式传销,主要表现为传销组织打着企业招聘、介绍工作等幌子,使用“杀熟”伎俩,引诱他人异地聚集,从事传销。

 

  三是注意防范以传销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行为,主要表现为传销组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西部开发”、“矿山开采”、“资本运作”等为幌子,伪造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欺骗群众投资的非法集资行为。

 

  四是注意防范为传销组织和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住宿、货源、保管、仓储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条件,如提供将受到法律严惩。

 

  省工商局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认清传销骗人本质,拒绝参加传销,如发现上述情况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