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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组织越来越大胆 非法拘禁导致人死亡 |
作者:沈逸斐 文章来源:绍兴网 点击数 40 更新时间:2012/5/21 16:56:10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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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一般是采用花言巧语骗人入传销组织,现在这种方法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识破。为了装大传销队伍,诸暨一传销组织竟妄想通过非法手段想强迫入伙,却不料导致一人死亡。
近日,诸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三人为使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结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导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巳构成非法拘禁罪,系共同犯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010年10月,一传销组织的头目陈某为了发展静静(化名)加入非法传销组织而将其骗至诸暨。当日傍晚18时许,在传销组织主任吴某,邹某的安排下,芦某以及陈某将静静带至诸暨市大唐镇的传销窝点。陈某以下载歌曲为由将静静的手机没收,防止其与外界联系。静静到租房后发现系传销组织,立即要求离开,但遭到了陈某以及传销组织成员宁某等人的拒绝。之后,在吴某,邹某的安排下,贾某,肖某等人即以锁住房门,严密监视等方式非法限制静静的人身自由。
直至当晚21时许,静静为了摆脱芦某等人的看管,翻窗从三楼纵身一跃跳了下去,由于楼层偏高,导致静静脑干挫伤,心肌出血,心壁挫伤,双肺,肝,脾等脏器破裂,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陈某、邹某、宁某均被抓获,而芦某、贾某、肖某则走上逃亡之路,但最终还是于去年9月,三人分别在各自老家陕西、山东、四川被抓获归案。法庭上,三被告都悔恨交加,“我文化程度比较低才导致犯罪,我也是被他们强迫去参加这个组织的,我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危害,给社会造成了危害,我相当后悔,请审判长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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