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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做生意为由拘禁他人搞传销 头目是名大学生
作者:赖家琦  文章来源:楚天时报  点击数 4275  更新时间:2012/5/21 16:37:59  文章录入:admin

 

   以合伙承包医院科室为由将他人骗至私房,强制要求对方参与传销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近日,一外地4人传销团伙因非法拘禁在黄石领刑。

 

  四人传销团伙头目是名大学生

 

  张某,男,25岁,河南固始县人,是一名大学生。谁也没想到,他会成为一名传销头目。

 

  罗某,女,23岁,贵州惠水人,小学文化,与张某同为涉案主犯。

 

  陈某,男,23岁,安徽淮南人,初中文化,无业。

 

  张某某,男,31岁,小学文化,山东商河县人。

 

  为了发展传销下线,他们租住在大冶市东岳路街办的两处民房内,像毒蛇一样伺机寻找攻击目标,专骗身边的亲戚朋友。终于,他们找到机会了,但也“栽了”。

 

  被骗者不听话遭遇填鸭式授课

 

  去年7月24日下午,被告人张某等4人以合伙承包黄石市红十字医院科室赚钱为由,将女子孙某骗至大冶市东岳路街办某私房内。孙某如约到达大冶后,张某等人只字不提合伙承包的事,而是要求孙某参与其传销组织。孙某意识到被骗,要求回家但遭拒。

 

  见孙某反抗,张某等人将孙某的手机扣押,对其严加看守,限制其自由出入,并强行以上课的方式向孙某灌输传销知识。据孙某介绍,她在关押时还被张某等人泼过冷水,但由于缺乏足够证据而未被法院认定。

 

  去年7月31日,因孙某上课不认真听讲,张某等人又将孙某转移至大冶大道另一处私房内,继续限制其人身自由。

 

  电话机智报警获救时已被关14天

 

  去年8月8日,孙某以给家人打电话推销产品为名,趁机将被骗参与传销的情况告诉其父母。张某和罗某担心被人发现,立即将孙某转移。

 

  在被转移过程中,孙某遇见了“救星”。当行至大冶 头转盘处时,孙某看到几名值勤警察后趁机报警,罗某和陈某被当场抓获,但张某侥幸逃脱。罗某和陈某被民警带到治安岗亭接受询问。

 

  孙某终于获救,但此时她已经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14天。

 

  后来,张某得知同伙被抓的消息后到治安岗亭对面的马路查看情况,不料在孙某的指认下被警方抓获。

 

  因非法拘禁罪四人均被判有期

 

  去年底,大冶市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张某等4人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张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2个月,罗某被判2年7个月,另外两人被判1年9个月。宣判后,张某、陈某和罗某均提起上诉。

 

  张某称,自己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且没有对孙某实施泼冷水的行为,应该轻判。

 

  罗某则认为法院对自己量刑过重。

 

  陈某称,自己只是从犯,认罪态度好,且没有对孙某泼冷水。

 

  黄石市中院二审认为,张某等人为发展传销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原判量刑适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