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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中级法院集中对5起传销案件进行宣判
作者:薛华 穆莹莹   文章来源:河南法制报  点击数 60  更新时间:2012/5/21 16:23:56  文章录入:admin

 

    近日,漯河市中级法院集中对5起传销案件进行宣判,并向全市法院发布案件审理情况通报和相关案例,针对传销案件涉及的组织形式、罪名的认定和转化,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具体适用范围等相关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

 

  前段时间,大量外地传销组织在该市设立传销窝点,传销组织在该市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猖獗。5起集中宣判的案件分别为李某等4人抢劫案、曹某等5人非法拘禁案、袁某等6人非法拘禁案、刘某等6人非法拘禁案和常某等3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案件涉及人员众多,其中4起均是出自同一传销组织,以推销“天狮”化妆品为由实施传销活动,常某一案则是以推销“娇妃”化妆品为由实施传销。该5起案件在传销组织结构、行为表现方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个案情况又各有不同,其中袁某非法拘禁案涉及拘禁一人重伤,李某抢劫案因传销行为发生转化,触犯抢劫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