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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中院终审判决:太平洋直购就是传销! |
作者:沈彬 文章来源:东方网 点击数 61 更新时间:2012/5/10 13:53:30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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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的7月份起,华律网一直收到许多网友有关太平洋直购的咨询和投诉,公众咨询太平洋直购的合法性,太平洋直购是不是传销,太平洋直购乱收会员费等问题。直至3月21日,河南驻马店中院的一纸终审判决,终结了种种猜测——太平洋直购就是传销!
1.网友等一分钟:太平洋直购是不是传销?
最近一个时期,有多人邀请我去听有关太平洋官方直购网如何解决就业问题、尽快提升低薪阶层生活质量方面的课程,要求发展一定的用户来推动这一事业的向前。...我有点担心! 3月21日 河南驻马店中院终审判决:太平洋直购就是传销!
虽然,“精彩公司”董事长唐庆南把这个经营模式称为 “全球首创的创富模式”;但是先交保证金,后拉人头,跟传销太像了。
此外,吉林长春法院也一审认定“精彩公司”为传销。在山东省聊城、吉林省吉林市,“精彩公司”的渠道商因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受到刑事追究。至少3371万元非法所得被工商罚没,多处资产被冻结。
近年来,舆论一直呼吁对民间金融松绑;但是,民间金融跟庞氏骗局不是一回事,后者根本不创造财富,是靠后继者的无限投入维持,终有崩溃的一天。如前所述,按“精彩公司”的经营模式,用户不可能通过购物用完保证金,不得不拉人头。直购的发展终点是怎么样的呢?假设13亿中国人全部加入,占人口20%的各渠道商的确会暴富,但剩下的80%的人,已经拉不到人头发展下线了,为了拿回7000元的保证金,每人就得再花10多万元在太平洋直购网购物,总购物额将达到约200万亿元,是去年中国GDP的4倍!可能吗?既然这不成立,则意味着20%渠道商的暴富也不可能;进一步可推断,“精彩公司”所宣称的“打造巨额现金流”的赢利模式,无法实现。
然而,此前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工商、公安等部门对“精彩公司”的定性,却政出多门,甚至多次出现了戏剧性的反复。比如2009年,南昌市公安局曾以涉嫌传销对其立案,次年11月却认定“不构成犯罪”而撤案;但2011年,又根据江西省政府的要求再次立案;2011年7月,江西省公安厅因与省政府其他部门“意见不一致”,发函请示省政法委,江西省政法委一方面建议“请示国务院有关部门”,一方面要求及时预防该案“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种种延宕导致太平洋直购日益坐大,按公司的说法已经发展1000万会员,渠道商超过10万人(唐庆南董事长却向早报记者称,渠道商不超过50人)。另一方面,“精彩公司”在营销中,却反复向公众宣称:各地政府全力支持太平洋直购,俨然将自己与政府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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