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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成果显著 涉案金额20亿 |
作者:望川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 66 更新时间:2012/5/10 11:44:08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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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互联网蔓延的势头,2011年6月底,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1年7月至12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通知》下发后,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在总局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结合各地实际,会同通信、外宣等有关部门,以“净化网络、打击头目、摧毁组织、教育群众”为原则,迅速行动,密切合作,严厉打击以网络传销为重点的各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20余省市工商、公安机关查处网络传销案件100余件,涉案金额超过20亿元,罚没金额1.6亿余元,逮捕和刑拘网络传销头目300余人,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于2011年7月中旬和8月中旬先后在重庆、西安召开南、北片区省份打击网络传销工作座谈会,以会代训,提高各地查办网络传销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专项行动启动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及时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传达《通知》精神,积极协调公安、通信、外宣、银行、银监等部门迅速成立协调领导机构,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掌握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态势,查明打击对象底数等情况,推进打击网络传销工作扎实开展。
加强监控,精确打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委托福建工商局网络检测中心作为监测点,对互联网各网站、网页实施全天候巡查监测;指导各地工商机关查获散布传销信息的网站160个,并移交工信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清理涉嫌传销博客1460个、视频5000个;于2011年10月下旬在福建泉州召开部分省市工商机关案件排查会,清理案件线索,推动网络传销大要案件查办。各级工商机关加强与公安、通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对涉嫌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网页,积极开展线索排查,综合运用网络侦查、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手段,深挖扩线,追根溯源,全力查明组织者和领导者,集中力量予以打击,查处了一批网络传销大要案件,清理了一批传销窝点,摧毁了一批传销组织网络,有力打击了网络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的嚣张气焰。
广泛宣传,“以网管网”。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和各级工商机关在充分发挥报刊、新闻、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宣传作用的同时,注重以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体为宣传平台,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联合公安部、工信部有关部门商请中国移动(微博)、中国联通(微博)、中国电信(微博)发布打击传销公益短信3.4亿余条;两次发布“打击网络传销警示提示”,联合公安部经侦局在人民网(603000)做在线访谈,宣讲相关法规政策,解答网友提问,59.9万名网友关注了此次访谈;发动17家主流网站建立宣传联盟,构建长效宣传机制;在《法制日报》、《中国工商报》等报刊开辟宣传专栏,刊登驳斥传销谬论的理论文章;选取11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题目进行集中解答,组织编写23篇打击传销宣传文章。各地工商机关也积极借助、发动地方主流媒体、网站的力量,通过刊登公益广告,发布正面宣传文章等形式,共同做好打击网络传销宣传防范工作。
完善机制,巩固成效。为巩固打击网络传销成果,各地也进一步探索完善打击网络传销长效机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地以工商、公安为主力,通信、新闻办、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开展打击网络传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各地各级工商打破地域界限,强化协调配合,共享情报信息,建立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形成了延伸打击、整体作战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