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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绑架团伙卧底传销组织专抢传销头目
作者: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 38  更新时间:2012/4/21 11:53:18  文章录入:admin

 

  案发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案发缘由:传销头目报警称,遭遇自称是民警的人员抢劫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安局“打两抢”专业队近日在河南新密、宁夏固原、贺兰3地同时收网,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摧毁一个在全国各地四处寻找传销组织,选定目标后便“卧底”传销组织,进而设法接触传销头目,并伺机对这些头目实施抢劫的跨省抢劫团伙。

 

  据警方介绍,两年时间里,该团伙作案10余起。在作案中拿着假警官证,谎称自己是警察,威胁受害人不许报案,先后抢劫现金40万余元。

 

  传销组织上线被抢

 

  家住河南省新密县的张某,两年前曾搞过传销,是一个传销组织的上线。去年7月,张某在朋友的邀请下,来到银川考察投资项目,在银川市兴庆区一个小区内租住。

 

  7月23日13时,张某驾驶一辆轿车欲外出,不想刚打开车门,就被突然蹿出的4名男子推入车中,绑了起来。其中一名男子驾车将张某带到了一处偏僻地,强行从张某身上搜出6000元现金。随后,4名男子又对张某实施殴打、威胁,强迫张某说出随身携带的银行卡的密码,随后从卡上取走现金16万元。次日,几名男子又将张某带至平罗、惠农等地,再次威逼张某让其家人再打款20万元后,将36万余元全部抢走。

 

  临走前,几名男子掏出标有“银川市公安局治安局”模样的警官证,自称是银川公安,已掌握张某传销的证据,如果张某报警,就会让其“消失”。受到惊吓的张某在几名男子走后,立即返回老家,一直呆在家中不敢出门。在朋友的劝说下,2011年9月5日,张某向银川警方报案。

 

  但案件在7月23日发案,受害人至9月5日才报案,其间间隔长达一个多月,这给专案组的侦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除了银行取款机监控上留有一些线索外,专案组没有获取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协作抓获抢劫团伙

 

  针对受害人身份特殊的情况,结合2011年3月发生在贺兰县的一起传销团伙“黑吃黑”特大抢劫案进行分析后,专案组认为两案极其相似,嫌疑人很可能就是几名传销人员,并且非常熟悉受害人的行踪。

 

  据此,专案组立即赶赴河南新密进行走访调查。2011年10月,专案组终于在新密警方的协助下获取有用线索:在“7·23”案件案发后,河南新密、甘肃、湖南等地也发生过几起类似的案件。根据种种线索,嫌疑目标均指向曾经搞过传销的河南新密人郑某、黑龙江人赵某等人身上。但在侦查中,专案组发现,该团伙几人均不在一起,分散在各地,警方几次进行抓捕均扑空。

 

  今年4月,专案组再次获取重要线索,主要犯罪嫌疑人赵某在遭受一起车祸后返回银川,就藏匿在贺兰县。4月15日,专案组在贺兰将赵某抓获。经过突审,赵某很快交代了其余同伙的藏匿地点。随后,在固原警方以及河南新密警方的协助下,又分别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

 

  全国各地作案10起

 

  “我也是一名受害者。”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赵某称,他和犯罪嫌疑人郑某、李某等人都曾经被传销组织诱惑,在参加传销组织后,都亏了不少钱,他们一伙人就是在传销组织中结识的。

 

  两年前,赵某、郑某等人脱离了传销组织,但他们熟悉传销组织的内部结构,也深知传销组织的钱财掌握在哪些人手中。一次聚会时,几人便想到了抢劫、敲诈传销头目钱财。他们认为搞传销的上线老总比较有钱,抢劫那些传销头目勒索钱财,他们也不敢报警,这样钱来得比较快。

 

  “只要搞到一些假的警官证,能够及时掌握上线的行踪,就能控制这些上线。如果对方不给,就恐吓说是要送公安局。搞传销的怕打击,所以肯定会给钱,并且不敢报警,这样很安全。”赵某说。

 

  为了能够掌握准确的信息,赵某等人开始在全国各地四处寻找传销组织。选定目标后,他们一般会先派几个人进入传销组织听课、参加活动,以便能够接触到传销组织的上线。

 

  赵某等人交代,因为他们都曾长期在传销组织呆过,所以只要是真正的上线来讲课,他们就一定能分辨出来。而上线头目如果提有较大的包裹,那一定是装有教材或现金。等见到上线后,卧底的同伙就会想办法将信息传递给外面的团伙,再由外面的团伙对上线实施跟踪。一旦发现传销头目可能携带大量现金,他们便会先冒充警察,假装查获“赃款”,以此抢劫。如果此招不管用,他们便会直接持刀威逼进行抢劫。他们用此种方法自2010年2月以来,在湖南、湖北、河南、黑龙江、甘肃、宁夏等地已经作案10起,目前警方核实的抢劫金额高达4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