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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直购3传销骨干被追刑责
作者:于松 曹燕霞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数 34  更新时间:2012/4/21 11:56:45  文章录入:admin

 

    昨日上午,河南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对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精彩生活”)传销案的查处情况,并明确该案是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下进行查办的。

 

  河南省工商局称,驻马店市工商局在国家工商总局、河南省工商局的指导及驻马店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成功查处“精彩生活”这一特大网络传销案件,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370.8万元,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3名传销骨干人员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精彩生活”董事长唐庆南等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他涉案地的查处工作也正在逐步开展,“太平洋直购官方网”部分网上正当业务仍继续运行。

 

  接群众举报进行调查

 

  2011年7月1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精彩生活”依托旗下的“太平洋直购官方网”(下称“太平洋直购”)在驻马店市涉嫌从事传销活动。驻马店市工商局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苗爱臣为总指挥的专案组开展工作。

 

  经驻马店市工商局调查取证后查明:“精彩生活”以太平洋直购为平台,推出了“BMC”(企业、中间人、消费者的英文缩写)电子商务模式,宣称只要加入此模式,就会实现“省钱+赚钱”、“就业+创业”的目标,蛊惑会员通过缴纳最低7000元“诚信消费保证金”成为“诚信渠道商”,以此获得无限邀请他人成为“诚信渠道商”的资格,并设计了12个层级,参与人员根据缴纳保证金多少和发展新的渠道商的数量进行晋级,能分别获得20%~71%不等的返利,并从所发展渠道商缴纳的“诚信消费保证金”中层层分利,其行为已构成传销。截至查处时,短短4个月时间,“精彩生活”在驻马店市发展各级别渠道商219人,注册会员3000余人,累计收取保证金达3370.8万元。

 

  办案历时9个月

 

  2011年7月29日,驻马店市工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要求听证,经依法听证,2011年8月9日,驻马店市工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精彩生活”正式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370.8万元,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2011年11月21日,河南省工商局决定维持驻马店市工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随后提起行政诉讼。2012年2月3日,经确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维持了驻马店市工商局对原告“精彩生活”作出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于2012年2月27日,向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3月9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河南省工商局称,驻马店市工商局在国家工商总局、河南省工商局的指导及驻马店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历时9个月,办案人员行程3万余公里,调取各类书面证据总计6000余页,最终成功查处“精彩生活”这一特大网络传销案件,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370.8万元,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3名传销骨干人员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3570.8万元罚没款和200万元加处罚款已全部划拨到指定账户。

 

  据河南省工商局介绍,此案是河南省近年来破获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传销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