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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丰城两父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分别领刑 |
作者:徐春荣 文章来源:光明网讯 点击数 46 更新时间:2012/4/13 10:41:47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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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成为A级业务员即老总,发展儿子成为下线,两父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均获刑。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告人甘某、甘某某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3年,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07年,被告人甘某来到广西南宁良庆区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后又发展被告人甘某某为其直接下线。2007年8月至2010年6月,被告人甘某、甘某某、王某、聂某等人打着“广西南宁大开发”、“连锁销售”、“投入小、无风险、回报大”等幌子,直接或间接以下线人数购买份额作为返利依据,诈骗黄某、陈某等70余人到南宁市良庆区搞传销活动。为了使该传销组织能顺利运作,发展更多的新人加入,被告人甘某、甘某某等人积极组织,带新人相互走访、认识,自己或安排他人给新人讲解行业运作模式,教新人如何发展下线,组织经理以上级别的人参加晨会,负责安排新人办理加入该组织的手续等,鼓动他人申购份额,参加此传销活动,并由此增加自己的下线人数,骗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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