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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号传销大案”告破 传销活动已升级换代
作者:庞革平 谢建伟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34  更新时间:2012/4/12 10:30:03  文章录入:admin

 

民警展示此案中缴获的传销体系返利计算资料。 南宁公安局供图

 

民警展示此案中缴获的传销体系返利计算资料。 南宁公安局供图

 

  核心提示


  涉案人员数千人,范围涉及国内多省区,涉案资金累计达数亿元……日前,广西“一号传销大案”告破。

  犯罪分子如何骗人参与传销?传销为何屡打难绝?如何防范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办案民警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详细解析相关案情。

  超大型传销网络浮出水面,涉案人员达数千人

  “目前,263名主要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4月11日,广西南宁公安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广西“一号传销大案”的涉案人员达数千人,形成了超大型的传销网络。

  据介绍,2011年11月,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掌握了一伙外地传销人员在南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经侦支队随即立案侦查。2012年1月18日,南宁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经侦局转来的传销线索,经研判发现,该线索与南宁正在侦办的案件相互关联,于是决定并案侦查,并将代号定为“1·18”专案。

  办案人员逐个摸清了200多名主要涉案人员的落脚点,并于4月6日启动收网抓捕行动。担任“1·18”传销专案前线指挥长的南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吕文介绍说,4月6日启动收网抓捕行动至今,南宁警方已抓获该案的高层组织领导者63人,骨干成员228人,以及一批其他涉案人员。其中,263名主要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

  据初步查明,该案涉及人员数千人,人员涉及新疆、安徽、四川、山东、甘肃等多省区,涉案资金累计高达数亿元,涉案人数之多、金额之大全国罕见。

  “1·18”专案指挥部总指挥、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廖洪涛说,该案涉案人员众多,传销体系内部结构错综复杂,团伙成员警惕性高,行踪飘忽不定,经常变换落脚地点,其可能用于传销活动的银行账户也多达近千个,资金流量庞大,侦查难度空前。

  借投资之名卖“份额”,实为老式“拉人头”传销

  “这次广西侦破的‘一号传销大案’骗人的手法是‘纯资本运作’。主要还是靠巨额‘利润’引人上钩。”南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蒙敬说,传销人员必须上交“份额”,交了钱进来后,根据发展下线拉人头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返利。

  蒙敬说,“纯资本运作”传销没有实际商品,主要是借助投资或购房之名,对外销售一种名为“份额”的抽象物,这种“份额”可流通、可转让、有价格,实际上就是老式的“拉人头”传销。

  蒙敬详细分析了“纯资本运作”传销的操作模式加入人须投资入股,按照3300元一股的标准,一次性要申购21股,也就是69300元,加上500元管理费,一共需要投资69800元。投入69800元的第二个月,组织者会自动返还19000元,作为入股奖励,接下来,传销人员要发展3个下线,每人同样要投资69800元,还要每人再发展3个下线。这样,这个传销人员的团队一共就有了13个成员。以3的N次方几何倍增,传销人员的团队规模迅速壮大,其千万富翁梦想就可以实现了。

  此外,传销组织内部有金字塔一样的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5个级别,拉人头、占份额,从上面往下面发展,从下面往上面交纳资金,发展的下线越多,上层提成就越多,就越靠近金字塔的最上端。

  传销活动已“升级换代”,更具迷惑性和欺骗性

  据了解,这个传销组织体系不再是由一个家族或一个地区的亲戚、朋友、同学、工友等“近亲繁殖”组成。传销组织猎取的目标除了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还包括不少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体业主、公职人员和家庭宽裕的大中专毕业生。

  他们都是如何被忽悠过来的呢?吕文说,传销头目主要是利用广西西部大开发、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名义,以购房、投资为名,拉拢亲戚朋友同乡等进行所谓的实地考察,从而对新人进行洗脑上课,编造迅速成为富翁的谎言。

  传销人员还根据南宁市标志性建筑金湖广场五象雕塑及周边的多处建筑、图案的设计特征,把金湖广场说成是国家和政府暗中支持“资本运作”行业的实证;连刚刚开馆不久的规划馆也被利用。

  吕文说,目前,公安机关和相关馆所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标语、板报等方式,让来到此处的市民和外地游客不要相信传销组织的欺骗性宣传。

  办案民警分析认为,虽然大部分人知道传销非法,但还是容易受骗上当,究其原因,主要是急功近利的思想和梦想一夜暴富的心理在作怪。

  传销屡打难绝,违法成本低成重要原因

  传销被称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邪教”,为何屡打不绝?

  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广西传销频发,有历史原因,有客观便利条件,还有“开发北部湾”的炒作噱头。

  记者调查发现,北部湾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这些都给传销者提供了大量炒作噱头。广西北海市“307”传销案,就是打着“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的旗号,共诱骗1500多人参与传销,非法经营额超过1亿元。

  李旭介绍说,打击传销权责不匹配,工商部门在办案中经常出现证据链条中断、无法收集和固化证据等情况,一些传销行为无法立案,立了案又难顺利办结,对参与传销人员无法定性处理,只能清理驱散。所以,传销总是在集中打击时有所收敛,过后又卷土重来。

  “与违法所得相比,太轻的处罚是诱使大量传销犯罪孳生及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李旭说,目前打击传销的相关法律对构成犯罪的传销行为主客观要件、证据要求、移送标准、管辖范围等缺乏明确规定,震慑力不强,这也是传销活动久打难绝的重要原因。

  三个特征可辨别传销真面目,警方传授防范对策

  那么,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传销陷阱?

  “天上不会掉馅饼,无论其传销的形式怎么换,都是换汤不换药,万变不离其宗。”办案民警分析说,要辨别传销的真面目,只需要看3个特征:是否交纳“入门费”,是否需要发展下线而不论是谁发展,是否按发展下线业绩计酬瓜分资金。只要符合这3个条件,就肯定是传销。

  办案民警还专门介绍了一些防范传销的对策。比如,如果好久没有联系、不怎么熟悉的同学朋友突然给你打电话或者写信联系,并且表现得很高调,谈话中会透露现在生活工作很好,外面有很好的发展机会,或者亲戚开了公司等信息,盛情邀请你去看看,那么这些人很可能就是在做传销。

  此外,民警还特别提醒,外出无论到哪里,一定要把行程的主要情形、地点、时间告诉自己的家人和靠得住的同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