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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高利贷买下线 传销“老总”套牢自己
作者:李俊蓉  文章来源:云南网  点击数 93  更新时间:2012/4/11 10:37:47  文章录入:admin

 

  

庭上,多名辩护人表示,自己的委托人在犯罪过程中并不是传销活动的发起人,且获利较小,“有的人不但没有获利,反而因参加这个组织而倾家荡产,他们既是参与者,也是受害者。”有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是被组织“洗脑”,分辨不出传销、直销、连锁销售的概念,他们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其中几名被告人系自首,“有的人发展下线是靠自己掏钱,是虚拟下线,且拉的全是自己的亲戚朋友。”据此,辩护人认为应当对众被告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刑。

 

对此公诉方表示,不能因为其没有获得利益就说传销行为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此外传销活动打击的并非发起人,而是针对组织中的决策者、协调者和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传销“高管”受审。 夏德锐 摄

 

这是一个数千人的传销组织,为了能登上“老总”之位,他们选择从亲戚朋友下手,发展下线。正如其中一名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我把河南的亲人和老乡几乎全骗了个遍。”在这个传销网络里,家族式成员随处可见;听说有人想脱离组织,几名“高管”甚至将人打伤。

 

10日,该传销组织中的57名“高管”站在了官渡法院的刑事被告席上,他们被控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中四人还被控犯有非法拘禁罪。

 

57名被告均当庭认罪

 

此次庭审,被告人多达57名,被告席的椅子整整摆放了4排,涉案卷宗有整整七十五本,辩护律师的数量也多达40余名。这57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小的才22岁,最大的50岁,分别来自新疆、甘肃、山东、浙江等地,他们的学历也参差不齐,文盲到大学毕业都有。在众被告中,有一个女孩在进入传销组织时还是一所名牌大学的在校学生。庭上,她表示,自己当时并不知道这个组织是不是传销,但有所耳闻,于是心中忐忑的她向昆明一派出所报了警,“我想如果是非法的组织,警察肯定会管。”但当时警方并没有给她答案,“我很迷茫,后来组织里经常给我们洗脑,我也就慢慢放下心来。”另一名男子杜某某,曾经当过某派出所的副所长,2007年出差遇到车祸,眼睛受伤病退,昨日也成为了被告人之一。昨日57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辩护律师也相应的作出有罪罪轻的辩护。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假 自己掏钱买“下线”

 

公诉机关指控称,自2007年以来,张风利(另案处理)伙同余群劳(化名于洋)、王炳辉、王大勇(在逃)等人,在昆明市官渡古镇、六古村、金刚村、尚义村一带,以发展连锁销售为名,直接通过拉人头形成了上下网络关系,引诱、胁迫参加者不断发展下线参加,大肆进行传销活动,从中骗取巨额钱财用于个人消费、购买房屋、汽车等高档商品。

 

按照组织的“行规”,每人必须发展3条下线,每条下线都要做到业务经理才能晋升为“老总”,也就是高级业务员。为了达到这个标准,成员们想尽办法从亲戚朋友里“拉人头”。有的成员实在找不到下线,便自己掏钱“买下线”,也就是发展虚拟下线。庭上,多名被告人表示,自己掏了10到30万元购买“下线”,而实际上收回的钱,却远远不够,就像其中一名被告人杜某称,自己借了高利贷先后投入了30多万元,但获利仅仅10来万元。

 

网 五千人争当“老总”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至案发前,该传销组织已经形成了五级数千人的传销网络关系,而余群劳、王炳辉、王大勇等人在该传销组织中处于核心领导、决策地位。组织按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或称“老总”)“五级三阶制”形式,先后发展出多个传销分支体系。

 

此次站在被告席上的57人中,很多都是去年5月在成都落网,而当时该组织在成都正准备召开一个大规模的“升总会”,这就意味着,57人中,绝大部分都是“老总”或者正准备升职成为“老总”,然而“升职梦”刚做到一半,就被警方一窝捣毁。在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里,警方查扣了轿车4辆,其中包括奥迪、奔驰等豪车,以及上百万现金,随后查扣的还有多套房产,且根据购房发票显示,房款均是一次性付清。

 

恶 非法拘禁“脱逃者”

 

如此严密的组织,纪律自然也是十分严格。根据公诉方的指控,其中一名被告人赵某某在该传销组织中主要负责组织纪律的管理。2011年,成员崔某某得知其下线唐某某想离开传销组织,告诉了赵某某,同年3月7日,赵某某、刘某某、鲁某三人将唐某某打成轻伤,之后带他到医院治疗3天,随后将唐某某非法拘禁于昆明西山区一小区内,直到3月21日才放出来。公诉机关认为,赵某某、崔某某、鲁某、刘某某4人除了构成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之外,还构成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