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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贝国际剖析:涉嫌金字塔式传销再引关注 |
作者:王昆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网 点击数 70 更新时间:2012/4/11 10:18:02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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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据某媒体报道,记者接到关于斐贝国际涉嫌金字塔式传销的投诉,记者调查发现,斐贝国际会员等级结构类似于金字塔,并且提成可以一直享受到16级。斐贝国际金字塔式的运作形式或涉嫌传销。而在记者深入了解时发现,斐贝国际“拉人头”做传销。而查询相关资料,记者发现斐贝国际在国内一些地区的传销窝点有被相关机关捣毁的。消息显示,4月6日,国家相关部门联合部署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暨专项行动,在大力打击传销等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下,类似斐贝国际这种拉人头式传销等会否被相关机构取缔呢?
4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召开全国工商、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暨专项行动部署会,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开展严打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是集中围剿“拉人头”式传销和网络传销大案。
针对当前异地聚集传销在一些地区比较突出、网络传销活动手段多变、传销犯罪复合化趋势日益明显等情况,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表示,要重点打击以“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为幌子从事的“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式传销和以“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等为名实施的网络传销,并防止传销活动向西部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蔓延。
日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接到关于斐贝国际涉嫌金字塔式传销的投诉,记者打开网页发现,斐贝国际涉嫌传销的内容占据大片。相关资料显示,斐贝国际传销形式为交13800元购买“斐梵轨迹”专柜产品,即成为金卡会员,斐贝国际会员可以享受免费注册消费网站,并可以直接发展下一级会员,然后从下级会员身上提成1800元及左右平行奖640元,还可从下级会员发展的第二级会员身上提成600元,从第三级会员身上提成300元,如跨级直接推荐还可以再提1800元。斐贝国际会员等级结构类似于金字塔,并且提成可以一直享受到16级。
资料显示:斐玛特3G网店的商业模式
公开资料显示,斐贝国际集团包括注册在香港的斐贝(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部)、斐贝国际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和深圳斐玛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斐贝国际的实际运营都集中在深圳。斐玛特商城自称是一个女性消费和创业平台,提供“零投资”网店创业机会,但“零投资”只是普通店主,只有通过累计营业额度不断上调店主级别,投资人才能真正获利。
在斐贝国际斐玛特商城,店主的级别划分普通店主、一星至五星店主等六个级别,一星店主到五星店主的累计店铺营业额(消费)分别为500元、5000元、25000元、80000元、150000元。店主星级越高,获得的消费积分越多。其中,100个消费积分可以兑换1元人民币,即店主级别越高,从斐贝国际获得的经营“返点”也就越多。
据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斐贝国际赚钱的模式是“生产消费=花钱时赚钱”,即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参与利润分配。斐贝国际把它称为颠覆传统的“消费资本化”理论。要想在“花钱时赚钱”,你必须尊重斐贝国际的“游戏规则”。在斐贝国际斐玛特3G网店注册一个3G网店为零费用,而想成为富翁,必须取得斐贝国际的专业产品供应商——斐梵国际的银卡会员(即斐贝国际的二星店长)或金卡会员(即斐贝的三星店长)资格。就这样,只要你拥有一个3G网店,不需要自己选货、进货,也没有库存压力,斐贝国际提供物流配送,也不必对员工进行管理和促销,你的主要任务就是拓展会员。
斐贝国际斐玛特3G网店是这样解释的:生产消费论的提出是将“只花不赚”的消费者变成了“有花有赚”的生产者,斐玛特3G网店正是以生产消费为理论基础,实现消费者参与利润分配并获得实际收益的电子商务平台,这样的商业模式无疑是对生产消费理论实际化的最佳诠释。
会员说法:斐贝国际“拉人头”做传销
斐贝国际专业产品供应商——斐梵国际金卡会员的商红(化名)爆料,“只有不断拉人才能赚钱,你不去拉人,消费的分红甚至都不给你”,商红说,她正是认清了这点,拒绝再为其拉人,结果遭到了“打击”。“在‘斐贝国际’之前,首先有的是‘斐梵国际’,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一点”,商红称,“斐梵国际”会员发展到10万左右的时候,其才构建起了“斐贝国际”,“想通过‘斐贝国际’吸引更多的人成为‘斐梵国际’的会员。”
商红的“斐贝国际”网上商城及“斐梵国际”后台账户都被关了,400多元现金及部分消费回馈被冻结。自2009年接触并参与“斐贝国际”,3年多来,这是商红第一次受到来自斐贝国际公司方面的“打击”,这也让她更看清了“斐贝国际”的真面目。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以介绍新人为由向斐贝国际会员赵小姐咨询赚钱详情,该赵小姐详细介绍了三种“斐贝国际”获利途径:一是斐贝国际店主销售产品获得差价,直接盈利。二是介绍别人开店,建立自己的“团队”,通过团队消费,自己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获取“别人”的钱。三是斐贝国际店主通过消费积分获得虚拟的“斐贝”股票,并参与“斐贝国际”的年度分红。
斐贝国际会员赵小姐表示,自己消费需要不断投资,因而,第二种“盈利”方式是最主要的。最后,赵小姐直接说,“你的下线团队越多,消费积分就越高,在公司组织的分红中所占的比重越大,也就能获得更多的盈利。”
受害者张女士叹口气说,人脉都伤完了,一加入会员就是1.38万,好多拉来加渗入渗出的朋友进的东西都卖不出去,弄得朋友那儿全是大堆大堆的美体内衣,送都送不出去,钱又收不往返,她们看到自己都跟见到仇人似的。
郑州市一位老人一说起斐贝国际便忍不住哭了起来:“儿媳加渗透斐贝后像中了邪,逼着下岗的儿子加盟,儿子不同意就闹离婚没办法,儿子向退休的老爸要1.38万元加渗透了斐贝,儿子听课后说这是传销不愿拉亲朋好友,儿媳就逼儿子动员我和老头子加渗透,让我们把养老钱拿出来,一家人眼看就要散了啊。”
媒体说法:斐贝国际传销窝点被捣毁
网络资料显示,济南日报刊发了标题为《斐贝国际涉嫌传销疑云调查》的稿件,中原在线刊发了标题为《斐贝国际涉嫌传销,市民需提高警惕》的稿件;河南消费网刊发了标题为《群众投诉斐贝国际涉嫌传销》的稿件;大河网刊发了标题为《斐贝国际涉嫌传销调查》、《斐贝:消费革命还是圈钱陷阱?》和《斐贝:年赚201万的谎言》等稿件,中国经营报、大河报、经济导报、齐鲁晚报、太原晚报、闽西日报、河南电视台、山西电视台等报纸电视也相继报道过斐贝国际涉嫌传销的新闻。
据太原晚报报道,两个隐匿在小店区锦绣苑居民楼小区里,以销售“斐贝国际”美体内衣、保健等产品为名的传销窝点被捣毁。小店区工商分局接到举报后,小店工商经检科、商标科联合小店区公安局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检查,在电脑中发现有“办卡”、“积分”、“返利”等内容。经过现场检查和查看暗拍资料,以及对斐贝国际涉嫌传销人员的询问,执法人员了解到,位于长风画卷小区的太原市金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金凤体验馆也是“斐贝国际”的一个中等级活动点,随即对该体验馆进行突击检查,查扣大量“斐贝国际”的宣传资料、所销售的商品以及电脑等相关物品,并成功控制涉传组织者之一范玲。
烟台日报消息,烟台市工商局芝罘分局和芝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合出击,打掉了隐藏于幸福中路70—16号的“斐贝国际”涉嫌传销窝点。为摸清斐贝国际真实情况,芝罘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和民警乔装打扮,在将近半个月的时间内,以取得加入资格名义,多次进入“斐贝国际网上商城”暗访,并掌握了“斐贝国际”涉嫌传销的声像资料。
工商执法人员和民警突然出现在幸福中路70—16号的三楼301室,当场控制涉嫌传销人员10余名。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每介绍1个人加入“斐贝国际”网络(拉一个“人头”),即可获取非法报酬600—1800元;加入该网络并成为会员,每人须交纳“入门费”,其中“银卡”2980元,“金卡”13800元。执法人员查获了大批所谓的“保健品”,其外包装纸盒上都写着“斐贝国际”字样,实际上全部是从“深圳福田区巴丁街东园新村”邮寄过来的,有“洁面奶”、“牙膏”、“再生解毒素”等。工商执法人员和民警控制了斐贝国际涉嫌传销人员头目和骨干人员。依法暂扣所有涉嫌传销用电脑等工具、财务资料和所谓的斐贝国际“产品”。
政府和专家说法:斐贝国际疑似金字塔式传销
对于斐贝国际涉嫌传销,之前许多媒体接受采访时“斐贝国际”回应称:根据国家《反传销条例》,传销定义有三个条件:一是高额加入门槛费;二是多层次团队计酬;三是多层次拉人头。菲玛特商城向全社会采取免费注册方式拓展注册会员,无门槛费;该商城的业务发展目前使用单层次推荐营销方式,不存在多层次拉人头做法,所以更谈不上多层次团队计酬。而“斐梵国际”则称,斐梵国际金卡会员资格的获得,并非是通过销售的方式,而是需要在斐梵国际的消费者俱乐部中累积消费积分方可获得。
“斐贝国际会员等级结构类似于金字塔,并且提成可以一直享受到16级。”小店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说,“斐贝国际所讲的13800元为门槛费,提成方式为《禁止传销条例》中所讲的金字塔形复合计酬。”他表示,斐贝国际的销售行为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规定,已构成传销的违法行为。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杨谦教授认为,生产消费理论对于低收入人群而言,更是非常恶毒的。不懂得经济学常识的人,一旦接受这个理论,很容易丧失基本的判断能力,做不切实际的梦想,混淆自己的行为,特别容易上当。这些人本来就很拮据,非要让他去做消费致富之梦,其结果不是买了一堆不需要的消费品,就是投资帮助了富人赚更多的钱。靠消费致富,是一个完全悖理的逻辑和行为,无异于白日做梦。
河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对斐贝国际也持否定态度,斐贝国际所讲的13800元为门槛费,提成方式为《禁止传销条例》中所讲的金字塔形复合计酬。该行为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规定,已构成传销的违法行为。
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将传销定义为: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案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还了解到,斐贝国际在河南、山东、河北、山西、福建等地都设有分店,当地工商部门都曾查处过斐贝国际传销窝点。洛阳市工商局通过政府在线向社会发出警示,千万不要相信斐贝国际与什么中央电视台的战略合作伙伴的鬼话,不要加入不管在消费的过程中是否可以赚钱,不管它是不是传销,最起码这个所谓斐贝国际正在想方设法从你们的口袋里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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