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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父亲救女儿反被传销组织拘禁
作者:袁立新 佘建兰  文章来源:咸宁新闻网  点击数 29  更新时间:2012/4/10 11:21:42  文章录入:admin

 

    女儿深陷传销窝点,父亲前往解救不成反被传销头目控制143小时。日前,咸宁中院对一起强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非法拘禁他人上诉案作出二审裁定,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传销头目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2011年2月21日,江西赣州女孩伍花(化名)被骗到咸宁落入传销窝点,其父亲伍某获知实情后便前来咸宁寻女。

 

  3月3日14时许,传销头目肖某等与同伙将伍某带至咸宁某单位家属区的出租房内,发现势头不对的伍某立即叫女儿清理物品准备离开,但此时房门已被反锁。见伍某坚持要走,肖某与几名同伙拳击其面部和胸部。

 

  为强迫伍某出资加入传销组织,肖某除恐吓殴打外,还采取强制上课等方式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将其控制在房间内不许出门。3月9日13时许,伍某被前来查处该传销窝点的咸宁警方解救,此时伍某已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时间长达143小时。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第1款等规定,以非法拘禁罪判决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