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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东北传销案”头目获刑 |
作者:阎志江 文章来源:法制网 点击数 60 更新时间:2012/4/5 23:48:18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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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随着“东北传销网络”老总田某被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没收非法获利20余万元,“东北传销案”尘埃落定。
2006年6月以来,被告人田某与李某、王某、曲某、那某从东北来到遵义市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其主要作案方式是以三到五人组成家庭在城区租房居住,家庭成员间相互串门,向新发展的成员灌输“连锁销售”的经营理念,并假冒“完美公司”的名义,给新加入成员办理VIP卡,用“完美公司”的产品为诱饵,谎称该组织是“完美公司”旗下的连锁销售,采取暗箱操作模式,以购买第一份产品为3800元的价格取得加入资格,其余份额无产品为3300元一份,购买1-2份为初级业务员,3-9份为组长,10-64份为主任,65-599份为业务经理,600份以上是高级业务员,第四代高级业务员出局。这个传销组织采取“五级三进制”,直接提成加间接提成的工资发放形式,鼓励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份额,形成金字塔式的非法传销网络,层层收取利润,非法谋取利益。被告人田某于2006年年底升为高级业务员,其伞下的份额有1000余份,非法经营份额高达200余万元,非法获利20余万元,已出局,后升为老总,负责管理高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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