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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直购网被定“传销”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点击数 67  更新时间:2012/3/26 10:37:22  文章录入:admin

 

  3月21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精彩生活”)状告河南省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一案下发了二审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精彩生活”就是传销。

 

  至此,持续三年多的太平洋直购官方网(系“精彩生活”旗下的电商网站,下称“太平洋直购”)涉嫌传销的质疑,终于有了法院的“终审”认定。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旗下的电子商务平台,于2008年12月18日正式上线,以太平洋直购网为代表的线上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立法盲区也成为媒体关注焦点。

 

  长春经营者仍观望

 

  近段时间,各地公安、工商部门对太平洋直购一案抓紧了研判与执法的进程。去年下半年,中国商报报道称:“精彩生活”对公账户已被冻结,董事长唐庆南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国内,不可出国。

 

  昨日下午,南昌市公安局宣传处的叶处长在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称:南昌市公安局正在对“精彩生活”涉嫌传销等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调查;目前该案还处在侦查阶段,不方便透露具体详情。3月19日,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检察院宣传处的负责人称:东昌府区公安局侦办的7名太平洋直购渠道商涉嫌传销一案已在审查起诉阶段。

 

  公开消息显示:2011年11月,吉林市丰满区公安局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为由,对太平洋直购渠道商王旭波、赵会波实施刑拘,吉林市丰满区法院11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迅速下达了判决书,判王、赵两人组织领导传销罪成立。

 

  在长春市,记者联系了多名从事太平洋直购网从业人员,一位已经获利的李女士表示,自己一直看了太平洋的宣传,一直认为这是电子商务的新模式,现在法院认定为“传销”,自己也就不想再过多的涉及这方面的业务。“先看看形势再说,不能再做业务了。”李女士称自己2011年加入了太平洋直购网,投入资金大约十多万元。

 

  呼吁电子商务立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长春渠道商表示,希望国家层面尽早研讨给出一个定性或明确说法,“精彩生活”的经营行为若违法就尽快查处,以免自己亏损过大。

 

  “作为渠道商,自己现在只有一个目的:拿回自己所剩的保证金。”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3月发布数据称:截至2011年12月,中国网络购物用户已达2.03亿,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已达8019亿元。

 

  另外据上海东方早报报导,一些渠道商在《联名信》中称:希望有关部门快速制定网络法律条例来公正地制裁非法电子商务。

 

  -相关链接

 

  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坐落在江西南昌慧谷·红谷创意产业园,办公面积4000余平方米,注册资本经变更后已增至1.59亿元,近300名员工。太平洋直购网的会员是免费注册的,其网站购物模式与市面上的返利网站有些相似。所谓返利购物,即通过返利网站可以对比商品,直接访问其他购物网站,在购物网站下完成订单就能在所注册的返利网收获不同的返利,或是积分或是现金。

 

  不过,太平洋直购有自己的在售商品,返利模式也不同:无论是自己消费还是拉别人入网消费,都能获积分返利。

 

  争议的核心是,太平洋直购提出了“PV”的概念——该公司称,“PV”指代“未来利润”,是用以锁定未来消费的电子消费券,1PV对应7元人民币,其实就是一种虚拟货币。其最特别的地方在于:会员通过交纳保证金购买“PV”成为渠道商,高级别渠道商可以将“PV”批发给低级别渠道商,赚取不同比例的奖金。

 

  依“精彩生活”的资料:太平洋直购的渠道商共分十二级,最低为合格渠道商,最高为全球渠道商,需交纳的保证金由7000至7000万元不等;截至2011年11月,太平洋直购已开发了34个省、477个市、2750个区县市场,已近1000万会员,渠道商已破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