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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穿了“马甲”照样识破你
作者:王志凌  文章来源:闽东日报  点击数 377  更新时间:2012/3/15 15:46:30  文章录入:admin

 

  

 

上图:三月十三日,市工商局举办《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两法宣传活动,

 

倡导广大市民:拒绝传销,共创和谐,从我做起!

 

3月13日,市工商局举办《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两法宣传活动,倡导广大市民:“拒绝传销,共创和谐,从我做起!”

 

记者获悉,随着网络的普及,违法传销行为也“穿”上了现代化的“马甲”,网络传销已成为当前影响最广、危害最大的违法传销行为。对此,工商部门提醒,应警惕网络传销陷阱。

 

一夜暴富只是梦

 

“鼠标轻点,财源滚进”,霞浦县松新街的雷某没想到,致富梦转眼间就灰飞烟灭。

 

去年4月,雷某通过QQ聊天,结识并花费500元购买“泽飞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套餐,成为该公司代理商,并按照上线要求在网上注册了一家名为“泽飞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加盟中心-福建站”的传销网站,开始发展下线代理商。至当年8月案发时他已发展两名下线代理商,案值1100元。

 

经查,“泽飞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双轨制结合电子商务模式的“会员制+积分返利政策”为行销运营制度,向各地手机客户及手机经销商推出产品套餐,参与者需购买其产品套餐才能成为其公司会员,获得一个免费的网上创业平台进行业务宣传,同时获得发展下线资格,并通过销售提成、津贴、福利、分红等方式获取报酬。其发展模式,已具备构成传销的基本要件,是一起典型的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为幌子、从事非法传销的案件。

 

 

 

网络传销花样多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工商部门先后查处了“湖北林枫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美国全球远程教育网”、“英国TVI旅游快车”等多起网络传销案件,并对一些可疑网站展开了外围初查。分析发现,这些组织均打着“网上购物”、“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电子商务”等旗号,将传统传销的实物产品销售发展下线的模式转变为纯粹以吸引会员加入发展下线,其款项流动、人员联系等大多通过网络进行,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互相熟悉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暗,更具虚拟性强、欺骗性强、隐蔽性强等特点,查处难度多多。

 

从我市查处的网络传销案件看,主要有“拉人头”式和多层次式两种模式,也出现过两种并存的模式。如查获的“美国全球远程教育网”案中,加入者缴纳1350元注册一个网名开通后,取得推荐他人加入的资格,将推荐的人列在自己下面的左或右两个小组上,下线人员累计达9人,且左右的任一小组至少有3人时,可得佣金600元,同时每推荐一人也可得到介绍费200元。但无论是哪种模式,其本质都是以下线交纳的入会费来支付上线的奖金,还是传销。

 

让网络传销无处可“传”

 

“查处网络传销,存在发现线索难、取证难等困难,对工商部门来说是个挑战。”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负责人坦言,我市并非传销活动的重点区域,主要以防范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为主,但加大对网络传销的打击同样义不容辞。目前,市工商局已与公安、通信、银监、人行等部门联手,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定期互通信息,开展联合打击。同时广泛宣传,筑牢群众防线。

 

市工商局提醒市民,辨别传销组织有“三看”:一看是否拉人头入伙,并以拉了多少人为薪酬计算依据;二看有无要求交纳“入门费”或认购产品;三看是否存在“团队计酬”行为,传销组织通常要求成员发展他人入伙,形成上下线关系,而传销人员的报酬就按照其下线人员的销售业绩来计算。市民若发现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可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以便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