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赵启三:把打击传销列入社会管理范畴
作者:王国明  文章来源:中国工商报社  点击数 87  更新时间:2012/3/13 11:39:39  文章录入:admin

 

  全国人大代表、金丝猴集团董事长赵启三向大会提交建议,建议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将打击传销列入社会管理范畴,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和市场稳定。


    赵启三代表说,自1998年国务院发布通知全面禁止传销活动以来,各级工商机关、公安机关联合将打击传销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多种社会深层次矛盾交织并存,传销活动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传销已经成为以“拉人头”欺诈为主要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赵启三代表说,当前传销活动呈现新特点:传销与互联网结合更加紧密,一些传销组织租用境外服务器建立网站,利用网络作为运作平台发展人员,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资金,使违法活动成本更低、发展更快、扩散地域更广。传销组织更加严密,层级分工更加明确,呈现专业化、高智能化特点。违法手段更加隐蔽,传销组织往往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等幌子从事非法活动。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具有较强的继发性,易引发大量暴力刑事案件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传销组织与执法部门的对抗日益加剧,暴力抗法现象普遍。传销违法犯罪威胁国家经济安全和政治稳定,一些地方还出现了黑恶势力、不法组织、境外势力渗入传销组织的情况。

 

    赵启三代表说,传销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和谐,打击传销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本报记者 王国明